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趁便抹一把额头的盗汗。
胜利了!
对方仅仅只要三小我吗?那是不成能的,魏可早已重视到了,在公路上那辆汽车的中间,曾经有人影闲逛,如果他判定的不错,那边该当另有不止一个活人。
然后,敏捷退出弹夹,从口袋里取出枪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戈壁之鹰的枪弹能力非常可骇,那两小我的脑袋,就像是爆开的西瓜,一下子就炸了。
看到这个气象,魏可微微有些吃惊。
此人绝对是个凶悍之徒,只是他的运气很不好,被一枪打爆了头。
他单腿跪地,细心侧耳聆听四周的动静。
“你用的是戈壁之鹰!上帝!我亲目睹证了一场战役,有人用一支戈壁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役!这是古迹!东方孩子,你必然是某个国度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持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这是两个已经完整放弃了抵当的仇敌。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甲士,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甲士的社会职位很高,死掉三个甲士,此中另有个军官,局势已经变得更严峻了。
啪!啪!
只不过,魏可一样也晓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完整倒向了他这一方。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小我,此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小我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仿佛在祷告。
伸手到这名少尉胸前的口袋里一摸,公然,找出一本红色的军官证。
究竟上,他已经没有表情去答复罗曼诺夫的题目,现在独一想的,就是从速逃窜,他还没有自傲到,面对军队的围堵,无动于衷的程度。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戈壁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侵占性兵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役,估计也只要魏可如许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不利催的!金头虎王的能量也太大了吧!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对方总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此中吉普车的司机坐位上,死掉的那小我,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竟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剩下的仇敌怕了,他们要投降!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役,他就阐收回告终论,无穷靠近究竟。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军队,屡立军功,厥后南北越同一,这几支军队的番号都被保存了下来,此中就包含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晓得一些。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罗曼诺夫的思惟腾跃的短长,又提出了一个困难。
话说,357师的兵士,为甚么会和金头虎王的部下,搅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