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步在这奥秘殿堂,用指尖转动着经筒,简儿俄然有一点了解那一起行来时碰到的走上朝胜路的藏民的表情。简儿还记得初见朝圣者时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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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雷的身影显得那么高大,固然穿戴不是很称身的衣服,这还是次仁大叔友情供应。固然简儿有空间,但她也不会想到没事放本身空间里放男装,再说了就是有筹办男装,现在也不敢拿出来,你想想,一个女孩带着弟妹观光,身上还随时备着一套大号男装,不管如何想都不普通。本着多一样不如少一事的相法,雷,你就不要粗心地穿戴这件不称身的衣服吧。
“不说就不说,有甚么了不起,觉得你眼睛大我怕你啊……”满肚子的不平气,但也只敢小声地嘀咕,让她大声说出来,简儿表示压力山大,她不敢啊!没看到那位眼神都能冒刀子的吗?
站在巍峨的布达拉宫广场,身边是密切的弟妹,固然另有一个虽拄着碍事,但长相养眼的男人,简儿表示这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
“哎~”叹了一口气,简儿认命,谁叫她在不踩到底线的前提下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呢,“好好好,你想跟着跟,现在名字,总不能一向叫你‘喂’吧。”
那只朝圣都的步队,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带着本身的妻儿老母,从悠远的故里开端,手上和膝上只戴着简朴的护套,前身挂一毛皮衣物,三步一磕,朝着圣地拉萨进发,虔诚与崇拜明白地写上脸上。
以他的边幅如果没有几分气力的话那就是一个灾害,而现在凭着他的手腕,才气他是圈子中最让人讳莫至深的一个存在。见过他的人无不为他超卓面貌及气质所吸引,但他嗜血的脾气却让人退壁三尺。好久以来他都是一小我,或许以别人来讲会感受孤单,但他享用一小我的感受,但只要他想要的他就必然能够获得,至于别人的感受,那首要吗?
“那你就跟着吧。”脖子一缩,一句话脱口而出。
简儿身材一僵,体味出话里的不容置疑,回绝的话压在喉低再也吐不出来。为毛,这是为毛?即便穿得比乞丐还惨,但这个男人透出的贵族味仍然如此浓烈,只是悄悄的一皱眉带来的压力就压得简儿喘不这气来。
看得出来,这个抓着她跳脚的女人并不是口是心非,而是她确切是如许想的,这让他感觉更加风趣了。从一睁目睹到这个女人,他就感受她身上披收回一种很奇特的感受,让他很想靠近,乃至想将她圈禁在本身的范围内,这对他而言是从没有过的体验,他是一个非常独的人,因为自小的经历让他与任何人都隔出了一个很宽的间隔,在圈子内是驰名的独行侠。
扫了一眼,雷文雅地从马背上跳下,其健旺的身姿引来次仁大叔的赞叹的目光。在次仁大叔的指导下,他们搭上车了去往“扎西宗”的镇子,再从那转车回到了拉萨。
“你们看看这张脸,”冲动中的简儿底子没反应过来她正在以一个完整陌生的男人脱手动脚,“看到没?左边写着招蜂,右边写着引蝶,额头印着勾引,下巴刻着招魂,全部加起来就两个字能够描述‘费事’。再加上如许的身高体型(站起来后能够模糊看得出完整能够与超模媲美),”用力拍了下身边的男人,“满身高高攀是一个超等男性荷尔蒙发射器,我要真把这么一玩意领归去,我还怕有生命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