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轻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转眼之间,从懵懂少年到现在快而立之年的他,我看到了生长,我看到了承担,我看到了慎重。现在无梦在他的身边,十诫真的就成了奶爸。他在帮忙无梦寻觅母亲的时候,我却看到更多的是他在寻觅本身。
洁白的一轮明月悬在当空,杜鹃花下的一双人儿的身影倒是愈发的恍惚不清。他想伸手去抓住面前的那一抹倩影,可满身筋骨俱碎的他如何也抬不起那沉重的手臂。认识恍惚的一顷刻,内心深处只是回荡着那如银铃般的笑声和若隐若现的那一抹笑靥…………
但我的设法很快就撤销了,细心揣摩来着,最有能够是我开端对这个角色产生了豪情。一个好的副角在某些时候能赛过配角,他是必不成缺人,他光鲜的形象在我心中赛过了夜叉王!
读《魂玉奇劫》有感——十诫
他这小我呢,在我看来有那么一点邻家大哥的感受。非论是他与古??女主的说话,还是他与无梦小朋友的交换都能够看出他非常能卖萌!但就是如许的一个大哥哥,他的畴昔竟是如此的不凡!
明月清风,细雨绵绵,一如你的名字:拂雨。阿谁坐在王座上的王,暗冷的烛光映在他冰冷的面具上,那是我的王。我的一部分永久的死在了阿谁夜晚,剩下的我只晓得我叫做十诫…………
在十诫幼年的时候救起的女孩,到最后相爱,再是长辈的干与。重头到尾的悲剧形象,我曾一度想“这小我必必要死!”能够是我有点逼迫症,感觉惨就再惨点。但是我看到厥后又有一些女副角的插手,我又开端感觉十诫是不是应当和顾千娇成一对啊?!
——跋文
十诫被王救活,赐名十诫。从大雪儿的文里行间能够看出,在十诫养伤的这一年里,他几近是废人,救活他的“窍丝弦”是一种贵重的植物,能够入药,有肉白骨之服从。因这个东西罕见,长辈要他寻觅此物方可订婚,而赶上强盗被打的经骨俱断,又被夜叉王救起,倒是阴差阳错的被“窍丝弦”接好了经骨。这就是运气,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你不想去面对,但又不得不面对的东西。
我感觉作者在构思十诫的畴当年应当是破钞了很多的工夫,就从他的畴昔提及吧,一句话:当初的幼年浮滑,许一世月光,诺此生繁华,天真并矢志不渝的以为,这就是爱!
十诫醒来今后,发明本身所爱的阿谁她已经与别人结下良缘。十诫挑选了忘记,他将本身要送给敬爱的人的婚号衣同本身的畴昔的姓名一同安葬了。造化弄人,天意弄人,十诫和他的敬爱的女子就仿佛是池沼中挣扎的一对鱼儿。这不是相濡以沫,而是对自在的巴望。
十诫,这是他的名字。这个名字我感觉吧…与孙悟空的二师弟有那么一些异曲同工之妙。一样的,这个名字都是别人给他起的,以是必定的他会有一段分歧平常的经历。
——by谭啸题记
从本书的一开端,关于十诫的畴昔总会有那么一两句提到,固然很少但是豪情的张力绝非普通,乃至于厥后的发作。从他这小我的身上我看到了两个字:运气。
人生若只如初见,统统的夸姣尽在最后的那一次相逢,而后的现在倒是有了无尽的懊悔与哀痛。但我明白,十诫他恨的是本身,再一次街头的转角处,遇见的已经不是阿谁爱笑爱闹的阿谁她,而是已为人母的女子。相见不如思念,思念不如勿念。一个铁铮铮的男人,现在学会了很多,他是王的护法,他是无梦的叔叔,他是十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