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另有一个极其残暴的癖好,喜好把敌手的满身骨骼都一刀一刀地剁个稀碎,再将一柄匕首插进死人的两眼之间。
这时酒馆的门嗞呀一声被推开,走出去一个年青人,手里拎着个大包四下看了一圈,并没有找位子坐下来,而是直奔酒馆最内里的任务柜台。
大胡子看着年青人的背影则是满脸不屑。
“来,喝酒。”大胡子端起酒杯又灌了一大口,摸着脸上的狰狞刀疤冲劈面的独眼猎人对劲地笑道:“想不想晓得我当时是如何逃返来的。”
只不过一场厮杀下来,他们竟全军淹没,只要大胡子一人重伤幸运生还。
此时酒馆里越来越多的目光开端集合到这个年青人身上,很多人都认出了那把长刀和人皮上的徽记,群情声和赞叹声已经响成一片。
大胡子抬手唤来酒保给两人重新倒满了酒,他抬头喝了一大口,抹了抹胡子上的酒渍后把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放,盯着对方仅剩的一只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
现在好了伤疤并没有忘了疼的大胡子坐在喧闹地酒馆里,低头看着杯中那昏黄浑浊的液体,后怕又光荣地叹了口气。能活着返来就已经是万神之父庇佑,此生当代,他是再也不想和碎骨者的长刀比武了。
是以猎杀碎骨者雷塞尔的任务在这个酒馆挂了已经一年不足,任务嘉奖的代价也一起爬升,却一向都没有被完成。
“我们整整十个妙手围攻他一个,本觉得能艰巨取胜,万没想到这家伙……”
大胡子迷惑地扭过甚,看到刚进门的阿谁年青人正站在任务柜台前,从手中拎着的大包里往外掏着甚么东西。
独眼之前曾和他一起出世入死,乃至还救过他的性命,再加上今晚确切喝多了,不然这么首要的信息别说主动透露,就算拿一两枚金龙来做买卖,大胡子都不必然会奉告对方。
大胡子眯起眼睛,仿佛在回想当日的场景,独眼发明他握着酒杯的手竟在微微地颤抖:“这个家伙只凭手里的一把长刀就干翻了我们全部步队,只要我一人逃回了镇子,其别人都被剁得稀烂。”
“哼,估计是哪个小贵族家里跑出来的崽子”,大胡子轻视地评价道。
这类可骇的死法吓退了很多想要追杀他的人,“碎骨者”这个外号也不胫而走。
相反这家伙目光板滞,定定地瞅着本身背后,嘴巴张着像是想说些甚么,却又像喉咙里卡着鱼骨头似的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
独眼猎人瞟了他一眼,感到非常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