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士叹了一口气说:“拿着吧。”说完一把抓住他的手,将石头放在他手上。

“只是崴了脚罢了,算不上甚么治伤。”年青仍然没有接那块石头。

吃过晚餐返来,看了一会电视,他也举得累了。熄灯睡觉。

这是如何回事,他跳起来发明他竟然是在一片林间草原睡觉,莫非是在做梦?他发明本身身上穿的鲜明就是昨晚睡前的寝衣。统统都是如此的实在,涓滴没有做梦的昏黄和不成节制感。他乃至能感遭到脚下踩着绿草的舒畅感受。

年青人挣了几下,羽士的手像是和他的手粘在一起一样,纹丝不动。而羽士就仿佛是那样悄悄拿着他的手,底子没感遭到对方用力。这类诡异让贰内心闪过一丝惊诧。

因而他便开端在天下周游――不是打电话。一起上倒也没产生甚么事情,没想到在这个最奥秘的神农架碰到一个奇特的羽士,并且获得了一块奇特的石头。

他拿着这块拇指大的透明石头对着太阳看,感觉这块东西如果不是能收回那样的淡淡光芒,他乃至会觉得就是一块红色的玻璃了。因为它太纯洁了,肉眼看不到任何杂质和裂缝。

手上这块石头在也看不到那淡淡的光芒,连色彩也变成了无色。如果不是形状和那块血红色的石头分歧,另有那条红色的绳带的能够确认这就是之前那块红色的石头,他底子想不起本身甚么时候放了一块玻璃在背包里。

回到山下,找了个旅店住下。李晟清算了一翻后,偶然中发明背包里有一块无色透明的石头。他这才想起阿谁羽士,另有那块血红色的石头。

不过他对从商仿佛没有多少的天禀,又或者是世道行情不好,三年下来,家里的纺织厂每况愈下,最后一年还亏蚀一百多万,他看环境不对,当机立断就将厂子卖掉了。

等羽士转过山角,再也看不见,他才顶着太阳感遭到普通的温度。看了一眼手上的石头,没错,确切发着淡淡的红光。他想丢了,但看到它像玻璃一样的透明,心底也起了一丝猎奇,莫非夜明珠真的存在?就算是夜明珠也从未传闻过白日也能发光的。

工厂的地盘是他家十二年前以三千多万从一个老头手上买下来的。当年他家为买下这片二十多亩的地盘,存款超越两千万,用了八年才还清本息。这片镇上的产业区,正筹算撤消改成贸易区和室第区。以是他直接卖给了房地产开辟商。代价倒是尚可,每亩六百万,固然和镇当局出售地盘的代价低了一些,但只剩下40年的产权,如许的代价也算不错了。

清算完了以后,他就出门吃晚餐。不过他忘了那块被压在枕头边上的石头。

他越看对这块石头越猎奇,终究还是决定先带着。归正他过两天就下山了。那羽士不是说他放在身边好几年里吗?如果那羽士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块石头放在身边两天也不会有多大的题目。下山后再找人看一下,这到底是甚么东西。

出售工厂,就让他成为了亿万财主。而他在镇上也算是有钱人了。因为他的父母出变乱身亡,台湾那边和旅游社每人一共补偿了两百万摆布。父母买的保险赔付的保险金,加起来也有千多万。撤除比来三年亏的和破钞的,他现在也算是亿万财主的,当然单位是RBM。

别的机器设备折价出售,也收回了几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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