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龙虎军大统领之子,何其的高贵,却没有半点傲气,始终悄悄地站在书案前,秦风不开口,赵玉龙便一向候着。
按照天机营卫士至今的战例来看,独一能够禁止天机营卫士的兵种,只要马队。
上面是“李潇兰启”。
赵玉龙眼神闪过一抹绝望,却并未急着分开,而是抱了下拳:“既然秦兄从一开端,就没筹算让我成为天机营卫士,为何还承诺家父,许下从参?”
小香香双颊熏红,低着头,很天然地帮秦风捶腿,小声道:“奴婢没甚么本领,便只好将照顾少爷,当作主业。”
此时,赵玉龙已经进入营帐。
两道利剑眉,一对豹子眼。
秦风最讨厌帅哥,特别是像赵玉龙这类帅到没天理的家伙。
上面则是“宁虎启”。
自打赵玉龙走进营帐,秦风就没站起来过,恐怕往赵玉龙面前一杵,相形见绌,轻易自大。
秦风搓着下巴,嘿嘿一笑:“千里马常有,伯乐却不常有。大统领当真是暴殄天物啊,别的不说,光是你这身材,就是天生当将军的料,派到我这小小天机营,莫不是屈才了?”
如果碰到重装马队,特别是野战,只能被一边倒地搏斗。
秦风内心悄悄策画,全部京都驻军全数加在一起,统共才五千重装马队,几近占有全部大梁重马队的九成,可见重装马队的贵重程度。
并且除了魁伟,赵玉龙的颜值,也到了充足令秦风妒忌的境地。
秦风没有急着解释,见小香香端着茶具走了出去,便直接往椅子上一靠,双腿交叉着放在书案上,没有半点统领的风采,倒像是个只知妄图吃苦的昏庸之辈。
但奇特的是,秦风对赵玉龙却并不架空,相反,感觉很对劲。
赵程双手接过信笺,却发明,大信上面还压着一封小信。
将男性之美,揭示得淋漓尽致。
的确就是件知心的小棉袄。
“驻城军没有重装马队,只要两千轻骑。”
赵玉龙眉头微皱,固然不明白秦风问这个干甚么,但军中配置,并非甚么奥妙,还是脱口而出:“大梁缺马,优良马种,更是凤毛麟角。是以只要京中驻军,才有陈范围的马队,而重装马队,对于战马的要求更高,是以也更加希少。”
秦风看着赵玉龙,眼睛一眯:“跟你交个底,我让你进天机营,目标只要一个,便是打造一支重装马队……”
直到听见面前传来一声轻咳,秦风才终究将重视力,转移到赵玉龙身上。
毕竟……
一旦梁帝得知,必对秦风心生顾忌。
恰好秦风对具有本身谍报部分的渴求,尤其激烈。
秦风越看小香香,越是喜好。
“龙虎军共有三千重装马队。”
此时宁虎已经护送工程队奔赴北溪县的路上,很明显,这封掩人耳目的小信,才是重中之重。
秦风明褒暗贬,让赵玉龙死了这条心,他这辈子都不是干窥伺兵的料。
在这个营养匮乏,人均身高不敷一米六的年代,赵玉龙却具有靠近一米九,可谓“变态”的魁伟身躯。
一旁的赵玉龙看在眼里,他乃是出自王谢以后,打心眼里对于这类妄图吃苦之辈不屑一顾,但是传闻了秦风的那些丰功伟绩,便晓得,秦风与京中那些纨绔,绝非同类。
这个期间的重装马队,几近相称于“装甲军队”,乃是国之重器也。
秦风耸了耸肩,脱口而出:“我不是说了吗?你太壮了。天机营卫士专司渗入、暗害等特种作战,首要任务就是埋没本身行迹。你这大高个,走到哪都如同夜空中的萤火虫,那么的夺目,那么的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