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飞速的奔驰着,好像一只出入深山老林的猛虎,俄然,马良愣住了脚步,神采一变。
底盘高,就是这么自傲!
刘胜:“不食行不可!”
刘胜听到了动静,顿时就暗骂了一声,这家伙是狗鼻子吗?他是如何找过来!
额,你他妈见过这么短长的泥腿子吗?
一个降落的声音在刘胜的耳畔响起,闻声,刘胜顿时一惊,正筹办提枪反转,俄然之间,一只穿戴陈旧拖鞋的脚猛地踩在了偷袭枪上。刘胜用力一抬,却如何也抬不动!
“草,面包车都开出了这速率,这家伙咋不上天呢?”
没有了停滞,马良脚上的速率天然缓慢!几分钟的时候,他便追了畴昔。
如果被前面的变态追上,那可就不是流点血那么简朴了!运气不好,有能够把命都丢了!
“你在找我吗?”
两个小时,约莫快追了七八个山头,刘胜都不晓得跑到哪儿来了,而马良还是对峙不懈的跟在前面。
或许,他摔了一跤,把腿给摔断了?
这路越险,刘胜越心安,他就盼着马良见这路太烂了,放弃了追杀的动机。
马良居高临下的望着刘胜,大裤裆里的不着名异物正崛起着。
明显就是一个乡间泥腿子,却浑身高低愣是没有一点马脚!
超车,急转,飘移,每一个让人赞叹的操纵都是手到擒来!
就拿这双眼睛来讲,黑夜与白日,在他眼里都没有任何的辨别。
成败在此一举,不胜利便成仁!这已经是刘胜最后一次机遇了!他也不筹算再逃了,妈蛋,实在是没力量了。
奇特了,鞋印如何不见了?
车子不要了!
脚步越来越近,刘胜扭头一望,模糊的看到一个身影已经追了过来!
但是,震惊还没缓过神来,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呈现了,一辆面包车以其痴肥的车形,一样也完成着一个个不成思议的操纵,从世人的眼里一闪而过,乃至比之前那辆玄色轿车还要完美!
刘胜不敢有涓滴的游移,撒丫子便跑!一起上磕磕碰碰,也不晓得摔了多少跤,膝盖都摔出血来了,但刘胜却咬牙强忍着。
马良驾着面包车紧随而至,却在路边瞥见那一辆玄色轿车,他下车走畴昔一看,里头的人已经不见了。
“这比好莱坞的电影还劲爆啊,那超车技术,好像见缝插针,行云流水!”
话说刘胜向来没有如此狼狈过,即便是被一群穷凶极恶的雇佣兵追杀,他仍然有战役的意念。但是赶上这货,只能用两个成语来描述。
一念及此,刘胜直接上了路边的一个山坡,躺在草从里,将偷袭枪摆好,打起精力,死盯着偷袭镜。
“我靠,这车技的确绝了!”
呃,有点不对劲啊,那小子如何还没有跟过来?
在公路上,底子就跑不过那变态!照这么下去迟早会被追上,刘胜还不如孤注一掷!或许还能闯出一丝朝气。
刘胜向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委曲,被一个手无寸铁的泥腿子从村里追到公路上,从公路上又追到山路上,又他妈从山路上追到山上!这间隔,差未几有七八十千米的路程!
那怕是不消眼睛看,不消耳朵听,四周的一草一木都逃不过神识的窥测!
打斗无敌,偷袭无用,赛车无解!刘胜感受本身统统的好处在别人面前,都像是在班门弄斧。此时现在,他都将近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