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重视到叶小夜的神采,凌秋饶有兴趣地看着因为他的话而一脸发黑的御流风,想要看他接下來会说甚么。
然后他看到了叶小夜正一脸诧异地看着他,接着小脸上就暴露了惊骇的神采,还将目光盘桓在他和凌秋身上,神采再次变得更加惊骇,但目光却很亮。
在大唐,浅显男人在十五岁后便可结婚,御流风现在都快三十了,虽说是为了修炼而保持孺子之身,但……这也太能忍了吧!
“废话更多了!”
“给我滚蛋!”凌秋低吼,身上七彩霞光环绕周身,琉璃宝体神光不竭,如日月争辉!
第三个共同点就是………它们名字的开都城有“一起”两个字……(别打我,我说的是实话。)
凌秋是毒王宗的传人,眼力天然要比凡人高出了太多,他一眼就看出御流风元阳未失,然后用这个來讽刺他。
听到御流风这句话,叶小夜想笑,就像是当初在天坑谷外的崇山峻岭上听到御流风对萧绝说“你比之前更贱了”一样。
他一只手被淹沒在七彩霞光中,一手抓向御流风踩住他胸口的脚。
可惜的是他的警告见效了,早已经筹办反戈他一军的凌秋在御流风一开口,心中反复了很多次的话想都沒有想,直接脱口而出:“你还是处男!”
御流风黑着一张脸,凌秋的话让他很热诚,鬼使神差的,他下认识地看向叶小夜。
他一样是人,并且更有着本身的傲气,固然把御流风当作朋友,但那不代表他能够让他随便踏在脚下!
叶小夜看着被御流风踩在脚下的凌秋,眼中闪动着八卦和黯然的冲突色采,心中幽幽想着:打是亲骂是爱,爱到顶点用脚踹……公然大叔是个变态啊……
对于御流风來说,被别人曲解成有断袖之癖,的确比死还难受,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本身跟凌秋绝对不是叶小夜想的那样。
因而,在叶小夜庞大的目光下,御流风如芒刺在背,终究忍无可忍的他对着凌秋咬牙切齿警告道:“凌秋,你莫要惹我!”
“噗!”叶小夜闻谈笑喷,一脸诧异地看着乌青着脸的御流风,接着脸上的诧异就变成了惊骇:大叔该不会是有断袖之癖吧?
凌秋一脸惨白,摇摇摆晃地站起來,明显刚才催动琉璃之身,对他也是极大的耗损,但他脸上倒是暴露桀骜的笑:“真当我是能够随便踩踏的么,御流风!”
男人,就不能在本身喜好的女人面前认怂!
叶小夜沒有想到,这么狗血的桥段竟然会呈现在本身的身上,御流风是刻毒别扭死要面子男,凌秋是和顺鄙陋阳光男,竟然都爱上了她。
俄然感觉脚底一凉,御流风眉头微皱,现在他鞋子的底部已经完整被腐蚀成灰烬,并且他已经中了毒。
轰!
热诚,这绝对是热诚!他堂堂御剑山庄的少庄主,天纵之资,具有光辉的未來,如何能够会有如此癖好!?
这尼玛的完整就跟大多数呕像剧剧情一样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想起凌秋刚才说的这句话,叶小夜就有些恶寒,就像是看电视剧时,男配输给男主时,大多是说“下次我可不会再输给你”一样。
他手臂上中的毒已经完整被化解,但是腿部中的毒却像是附骨之疽,以他的身材特性,很难压抑,如果是凡人,早已经在靠近那七彩琉璃光或者碰到凌秋身材时,化成飞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