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剑游诸天 > 第129 僵尸的区别(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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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身被拖上来,刘亦一眼看去,和电影内里看到的大抵环境差未几,是西洋僵尸的前身无疑。

谁如果有轻举妄动,他手里的枪第一时候能够保卫统统,不过,是打劫统统。

在大雨的洗刷之下,尸身和十字架的形状完整暴露来。

这颗钻石的引诱力太大,大到看到这颗钻石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统统的打算。

大雨低滴落在刘亦的脸上,打得刘亦一阵生疼。

最早脱手的是阿威,他一个健步跑到尸身前面,如此痴肥的身躯,能跑到这么快,也是一个古迹。拿出枪,阿威冷冷的说道:“这是我先发明,理所当然,这件宝贝是我的,谁都不准动,如果谁敢动一下,我一枪打死他。”

听到刘亦的问话,九叔的眉头紧紧的皱着,他没有想到,阿威会做出这些行动,料想以外,也在道理当中,好处让他丧失了统统明智,现在的阿威,眼睛里所看到的,就只要这颗大钻石,还要后半生奢糜的糊口。

刘亦没有理睬他的话语,转头,盯着尸身,朝九叔问道:“师父,现在该如何办?”

说出这番话,阿威已经想好了,他下一刻,获得这颗钻石,找一个处所躲起来,然后偷偷的溜出去,将这颗钻石卖了以后,他这辈子都不会再返来了,别说是一辈子,就算是几辈子,他信赖都能衣食无忧。

用黑狗血去对于中国僵尸,天然是不枉倒霉,但用黑狗血去对于西洋僵尸,那么结果就是难以设想的,西洋僵尸非常爱血,不管是甚么血,只要获得血,他们就会变得非常强大。

刘亦直愣愣的盯着阿威,他作威作福刘亦没有一丝感触,归正这些事情和他无关,如果他起了贪财之念,想要将插在尸身的宝石拿下来,刘亦二话不说,势必将他斩于此处。

杀人,刘亦又不是没有杀过。

“师父,如何办?”刘亦仓猝问道。

除了刘亦,在场没有一小我是不心动的,因为这颗钻石真的很大,大到只要卖掉这颗钻石,他们这辈子就能衣食无忧。

至于有人和他抢这颗钻石,他想都没有想过,因为有枪在手,谁敢和他抢。

好的事情没有一件接着一件来,好事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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