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士,保家卫国,从命任务为本分,为国度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几近是国度城墙,他们是国度的前锋军,在他们的庇护和战役之下,国度得以生长,他们是很了不起的一帮人。
这也算是为图安做些微不敷道的事情,感激图安的便当之恩。
刘亦话罢,鞭打着本身胯下的马匹,义无反顾的向前冲去。
大秦军队敏捷的集结挨近,刘亦骑马跟着畴昔,刘亦身后是他练习的那一百人。面对战役,大秦军队没有一丝胆颤,没有惊骇,有的,是热血,是好豪放,是勇往直前的决计。
兵士是糊口在战役当中的,兵士是糊口在血与火当中的。
“滋滋滋!”
看着跟上来的刘亦等人,匈奴首级眼睛里尽是迷惑,莫非这些人是上来送命的?前面批示的是蒙恬无疑,是蒙恬,怎会收回如许的号令,如此笨拙,如此让人好笑。
哈哈大笑,蒙恬挥动着大刀,吼怒道:“就让我们一起斩尽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匈奴吧!”
利刃,刘亦身边的百人,就是一把利刃,狠狠的插进匈奴的胸口,让他们胆颤心惊,喘不过气来。
...
不竭有人落马,不竭有人头掉落,手挥人头落,鲜血肆意横飞,刘亦的彪悍让匈奴民气寒,更加激起匈奴人的血性。
战役的意志充满蒙恬的双眸,他现在对刘亦的观点窜改了很多,说出这番话,就证明刘亦是一个热血男儿,是一个值得来往的人,也算没有看错人。
蒙恬也想过纪行战术,但是,汉人没有这么好的马术,就算有,矫捷性比不上匈奴兵,是以一向处于一个很被动的状况。
一样,处于呆愣当中的另有大秦军队,对于刘亦的做法,他们必然都想不通,明显都追不上,这不是华侈本身的精力吗?就算追上了,匈奴之人如此强的矫捷性作战体例,刘亦等人绝对不是敌手,这和送命有甚么辨别,公然还是太年青。
在这个期间,有一帮人,他们比帝皇更值得让刘亦尊敬,那就是兵士,而大秦军队更是此中的佼佼者。
不一会,刘亦等人跟上匈奴兵,交兵开端。
要想不被人,唯有一个别例,杀,杀,杀!
刘亦的战役体比方此见效,本来一脸乌青的蒙恬喜笑容开,大喝道:“弟兄们!冲锋!利刃在前,我们一无反顾。”
见到匈奴一行人转归去,蒙恬唉声感喟,匈奴人这么做,无疑是在耗损大秦军队的战意,长此以往,就直接能影响士气,但是,这也是无可何如的事情。
拍着胸脯,刘亦高傲的说道:“图安人,流血不堕泪,图安人,保家卫国,义无反顾”
蒙恬现在正处于蒙圈中,刘亦这是干甚么,这不是混闹吗?开端立下军令状,他很恶感,现在又不顾号令,这无疑是在挑衅着他的严肃,是冲还是不冲,蒙恬内心一下子没有主张,因为刘亦的做法让他措手不及。
一方,是数以万计的匈奴兵,另一边,是刘亦等人,孤零零的百人,差异让人感到堵塞。
匈奴人是游牧民族,简称为骑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对马匹的熟谙,比大秦军队要强很多很多,加上从小打猎,马技远远超出大秦军队,如果面劈面的真枪实干,他们底子不是大秦军队的敌手。
这是一部分,这部分以后,是正在奔驰的兵士,略微一看,是匈奴人无疑,一个个面露贪婪,眼中除了欲望还是欲望,他们是一群被欲望吞噬的狼群,狼行千里,不必然吃肉,还会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