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剑与岚 > 第三十章 交手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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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莫非是哑巴?”

“喂!你叫萨菲厄斯?”

“迫不及待?好吧,如你所愿!”

梅菲斯再次望向了叶孤云,打量得更细心了,上高低下,反几次复,仿佛这个冷酷的男人是一件罕见又风趣的物事。

好美!真他娘的美!可惜这花是带刺的,还极其混账的附有炽热的高温!

两人间的间隔敏捷收缩,终究,他们碰撞到一块。

避过了又一道因并掌成刀横劈而来构成的火舌,叶孤云猛地加快了法度,接连后退了几步,眼看就要趁着这好不轻易才漏出的一个空档,从铺天盖地的火焰樊笼中逃离。

标记性的招式一经揭示,便引来了观众席上轰然呼应,各种百般的山呼万岁喷薄而出,明显,这套招式与梅菲斯的形象一样,早已深切民气。这类氛围之下,即便是不通技艺的爱希伦家两兄弟,俱都晓得,叶孤云确切是碰上了一个大费事了。

叶孤云仍然“松垮”地站着,而梅菲斯在伸展了一下肢体后,摆出了个规整的拳法起势。

出乎料想的,这记可骇的进犯并不附带任何的分外属性,它就像一只横飞而来的重逾千磅的大沙包,力道庞大,却只是物理性子的冲撞,没有中毒,没有冰冻,没有雷击,没有谩骂,没有任何的奥术或神术结果——噢,实在还是有的,火焰,不过倒是梅菲斯本身制造的。

嗙~!

大费事吗?当然是了。梅菲斯的拳脚上附着的但是真正的炽焰——乃至不必思疑,它们必然比普通的炽焰还要短长。即便是叶孤云,也不敢用手硬接,任他如何傲慢,毕竟还是精神凡胎,千万禁不起高温烈焰接连不竭的炙烤灼烧。

因而,梅菲斯主动求变。

她转过身来,向外踱开,一边走一遍解开披在身上的袍服,暴露了内里的一身贴合的紧身服,当然,同时展露的另有大面积暴露的玉背以及诱人的身材曲线。

但是重点并不是这个。

斗争场内只剩下两小我了,隔着一段间隔,森然对峙。

如此究竟让早故意机筹办(以往遭受的敌手总少不了各种属性的手腕)的梅菲斯在松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心生猜疑。

或许是惑于对方“畅旺的”魅力,爱希伦家的大少爷竟然表示得非常局促,一向以来都保持得相称好的演技眼看就要破功了。

纠结的是,来到这个位面后,叶孤云发明,只如果然气外放的招式,总会引发偌大的阵仗。灿艳瑰奇,光怪陆离,极尽富丽,大异于与其所崇尚的气势——幸亏他没有逼迫症,不然必然得愁死。

在他看来,“大招”只适合用于演出和虐菜,如果用于与同级的劲敌相持对抗,那是实足的蠢事。弄出个三山五岳满天神佛的,当然是威风极了,但这不等因而明白地奉告敌手要打起精力谨慎对付吗?并且,招数的真假(轨迹,范围和威能之类的)亦是以变得更易透露,敌手能够更安闲地对付——你都气象万千了,还不准别人看出点甚么吗?

说白了,从小接管当代地球上海量的武侠小说和电影熏陶的叶孤云,他所秉承的武学哲学实在是源自于一个低武天下里由小说家和电影人生长出来的一系列武学实际。听起来有点讽刺,但迄今为止实际结果还是挺昭著的。

「火焰拳?这个位面的土著的定名“艺术”可真够土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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