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出去没有人信,但究竟上倒是真的。
大个叫罗兵,是校篮球队的,打篮球特别好,就因为在一次比赛过程中,偶然间瞧见身穿袭人红色连衣裙的唐雪瑶站在场边鼓掌助势,那刹时他有如神助,持续三个盖帽,自那后,他就视唐雪瑶为他的护身符。
叶天悔怨、烦恼,假定光阴能够倒转,叶天必定会奉告本身这类事情不能做。
叶天的身影消逝在课堂门口,唐雪瑶回过神儿来,芊芊细手拿起右手边的英语课本,狠狠砸在桌面上,绝世的俏脸上蒙上浓霜,“叶天,你这个死男人,死好了。”
罗兵高出叶天一头,膀大腰圆,两只穿戴42码活动鞋的大脚分开,说道:“你说你是一个爷们,我现在就给你一个机遇证明,如果赢了我,今后我屁都不放一个,不再找你费事。如果你输了的话,就从我的铛下钻畴昔。”
罗兵张了张嘴,微微有些惊奇,但他还是沉着脸,望向被唐雪瑶挡住的叶天。他固然没说话,但罗兵的眼神却带着极度挑衅的意味,比话语还要短长上几分。
长长眼睫毛低垂,精美得空的俏脸没有以往的光彩,闪现一丝让人看了心疼的惨白。唐雪瑶如雨后梨花,我见犹怜,那副受了委曲的鲜艳模样更让人见了忍不住想要安抚。
罗兵不像其他那些被美色冲昏脑筋的敬慕者,不知本身有多少分量,他衡量过本身的分量,以为本身没有才气在唐雪瑶浩繁敬慕者中脱颖而出。
叶天坐在角落里,望向门口,就瞥见在门口站着一名身材魁伟的大个。叶天见过这大个给唐雪瑶送过花,仿佛是黉舍篮球队的。瞧那大块头,起码在一百五六十斤了。
叶天坐着没动,这一节课还没上完,他底子分开不了。更何况,前面另有两堂要上的课,叶天那是千万不敢逃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