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不断的急行十四个时候,鹰之团已经人困马乏,终究到达补给点,费索亚小镇,佣兵团涌入让镇上的人,心惊胆跳不已,觉得战役就要来了。
“佣兵老爷,马料已经给你,你看这钱?”一名大腹便便的贩子,暴露宽裕不美意义的神采。
“不要啊!”胖嘟嘟的贩子,连滚带爬的走出来,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只是个贩子啊,不幸的贩子啊,我没钱啊,那群天杀的佣兵团,一个子都没给我啊,我穷啊。”
胖贩子那边还敢要,一个劲的摆手,说不要,但是金发青年却抛了两个荷包子畴昔,一个是刚才收缴上来的,一个是他本身的:“这些都只是定金,事成以后,一令媛奉上,现在滚吧。”
伯恩身后的佣兵,终究忍不住,提出建议:“头,我如何感觉最好还是杀了这个贩子,由我们的人把甲胄一换,临时扮演一下民夫、贩子不就好了。”
红色的三角旗上描画着伸开翅膀的雄鹰,这是鹰之团的旗号,佣兵团拔营了,分开贝索利亚城,向着皇家骑士团窜逃的放向追击而去。统统重设备全数丢弃在营地,轻装上阵,每人只带七日用度的干粮,至于马匹的马料,只能路过费索亚小镇的时候补给。遵循皇家骑士团的行军速率,不出五日就会到达下一座都会,到时候可就办法良机了。以是墨菲命令,务必在三日内追上皇家骑士团。
“诚笃是美德!”
墨菲从黑暗中走了出来:“晓得他们兵士毁伤环境?另有照顾多少伤员吗?”
“多给他十个金币,送他出营,安排好职员调班,五个时候后出发。”说完,墨菲就反身拜别。
贩子非常非常敏捷的取下荷包,跪在地上,双手奉上:“我想起来了,钱都在我这里,还请头领大人部下包涵。”
一名佣兵上前取走贩子的金币递给伯恩。
仆从从马车上面抽出利刃,纷繁防备,哗啦啦,从黑暗中走出一大堆佣兵,甲胄款式各式百般,兵器也大多不不异。只是领头是一名金发青年,骑着高达骏马:“喂,就你,别躲了,不是来杀你的,妈的,你再不出来老子命令,把你们全数杀光。”
一名佣兵翻身上马,从地上捡起一枚斑纹精彩的金币,递给金发青年:“头,库尔德发行的金龙,正面是路易斯三世的头像,背面是云纹,这贩子不诚恳啊。”
贩子的盗汗都下来了:“没....有,有!”贩子脑袋急转,终究发明这群佣兵和方才送马料的那一伙不对于,不然本身的脑袋早就落地了。
咻,一只利箭射在了马蹄前,惊的马抬起前蹄,收回斯鸣,坐在马背上的大腹贩子,从上面滚了下来:“敌袭!快庇护我。”胖贩子伸手活络的爬起来,躲在马夫的身后。
佣兵低下脑袋:“部属明白了!”
“天然!”
贩子吓得脚步一个踉跄:“遵循他们吃的饭,马匹所用马料,他们应当另有一千两百余人,马匹不敷一千,但详细伤员我就不清楚了。”
伯恩垫了垫荷包,分量很多,足有三百多金:“我方才听你说,要在草料里下料,有这么回事吗?”
金发青年摇点头,对这类要钱不要命的贩子,实在是无语了,打了一个响指,四周的佣兵纷繁拔出兵器:“冲.........”
贩子当场喝骂马夫:“你懂个屁,掺一点假,最多就是让马有些痢疾,跑长途没甚么力罢了,谁能看的出来。我看这些人,十有八九还是要返来颠末这里,不可归去就得筹办,让人把马料切好,等着这群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