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经是早晨六点多钟,天也黑了,都会门路上的路灯都亮了起来,唯独高凡住的这一片还是黑乎乎的,走路要靠手机照明。
白霜看着高凡说:“不错,没想到你穿上这身衣服,气质竟然真的变了。并且,比之前还帅多了。实在这么看的话,我感觉你长的还不错。”
有人小声说:“擦,穿一身阿玛尼竟然挤公交车,这特么真是新奇事,老子第一次碰到,这小子真会装逼啊。”
当然,他就是死也不会把这套西装和腕表交给这几个禽兽。
其他两人听了这个南哥的话,立即挥动着双拳,朝高凡身上打去。
听到这个呼唤声,高凡本不想理睬,毕竟在如许黑乎乎的夜晚,分歧适逞豪杰,如果碰到些甚么地痞,揍他一顿,那他可就白挨打了。
高凡感觉,或许他天生就是屌丝命,没法窜改。
他只好坐了一个公交车,朝他租住的屋子赶去。
这让高凡更加飘飘然,感觉本身仿佛一下子摇身一变,由一个苦逼的跑龙套的变成了一个光彩夺目的男配角。
这一片因为房租便宜,以是住了很多外来人丁,此中有相称一部分是高凡这类刚毕业的大门生。
他最恨的就是这类禽兽,如果现在他不管这个事情的话,他觉本身真的禽兽不如。
他看着白霜说:“白霜,你这身衣服和腕表,是送给我的还是借给我的?”
那两个要打高凡的青年的拳头全数打空了,他们差点没节制住,跌倒在地上。
此时的高凡穿戴一身笔挺的阿玛尼西装,内里是一件阿玛尼的红色衬衫,脚上也是阿玛尼的皮鞋,手腕上另有一块代价十多万的浪琴表。
高凡的穿戴这身行头,感受双腿都软了,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她说完话,一小我扭动娇躯分开了,把高凡丢在了金鹰国际。
“既然你本身奉上门来,那很好,麻痹的,把你身上的钱和值钱的东西全数拿出来。”
到了金鹰国际以后,白霜就带着高凡开端买衣服鞋子等物品。
归正他的这身衣服是真的,也不怕别人说成假的。
这两人没想到高凡遁藏的速率这么快,他们气急废弛地看着高凡,痛骂道:“麻痹的,没想到你小子竟然另有两下子。老子就不信打不到你。”
本来他很想让我来,但只说了一个字,硬是把其他的两个字咽了归去,因为他晓得,现在不是说这类话的时候,不然,他也就是个禽兽了。
高凡眉开眼笑地说:“那就好,看来我明天真是赚大了。那这块腕表呢?你要收归去吧?”
因为外来人丁多,以是这一带非常乱,地痞地痞很多。常常会产生掳掠和打斗的事情,高凡住在这里已经风俗了这些事情。
此时的高凡也已经脱胎换骨,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他身上那种屌丝气质已经消逝不见,取而代之是一种帅气。
这几个青年说了几句话以后都一脸霸道地看着高凡,牛逼哄哄地说:“你特么谁啊?从那里冒出来的?敢管老子的闲事,我看你特么欠揍。”
即便他没掌控打赢那些禽兽,即便很有能够被那些禽兽痛揍一顿,但高凡终究还是迈开脚步,朝三十多米外的那几小我走去。
……
那些人手中拿动手机照着空中,以是能看清楚那些人。
“老迈,这小子穿戴一身阿玛尼,看模样很有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