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柳夕回道。
“重生之必定幸运?”
柳夕起家,顺手将粉笔扔在李明哲桌上。
吴启仁见柳夕能够一字不差的背诵两首诗歌,并且完整掌控住了诗歌的精华,觉得柳夕很喜好诗歌,以是课后下了大工夫揣摩。
柳夕看了看手上的“暗器”,本来是一截粉笔。
吴启仁暴躁的情感被柳夕轻柔的声音中渐渐抚平,他的灵魂仿佛飞越了时候和空间,来到了徐志摩写这首诗时的康桥。在波光艳影的康河柔波中,坐着划子听着天上星星的窃保私语。
“既然偶然候看小说,想必你的讲义都看完了,已经不需求学了是吧?”吴启仁的声音更加安静,连腔调都没有起伏。
吴启仁黑着一张脸,夹着粉笔的手抖了抖,到底没有再发第三弹。看着柳夕再次说道:“站起来。”
如果第一次是偶合,那第二次呢?
有诗云: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老吴粉笔,插翅难逃。
“那河边的金柳,是落日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泛动。”
柳夕铿锵有力的声音,如穿金裂石般响彻在每一小我的耳中,振聋发聩!
他当真的看了柳夕一眼,这个他一向不在乎的门生,本来竟有一把惹人入深的轻柔声音。如果是诗歌朗读比赛,柳夕仰仗刚才的表示,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柳夕一气呵成,一字不差。
“……”
柳夕还是一字不差的背完,节拍腔调毫无瑕疵,把墨客当时的表情表示的淋漓尽致,找不到分毫牵强附会之处。
“……”
可贵的是声音轻灵,腔调顿挫顿挫,只听她的声音,一幕幕美好的画卷便在每一小我脑海中映现,让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在诗中的意境当中。
吴启仁再次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感受本身的洪荒之力蠢蠢欲动,快压抑不住了。
李明哲太阳穴青筋坟起,假装没瞥见。
“嗯。”柳夕答复的很必定,这么简朴的东西,莫非需求看第二遍?
“把《雨巷》背一遍。”
就连低头生闷气的李明哲也不由转头,看着柳夕竖起的三指中夹着的两枚粉笔,眼中的思疑更加浓烈。
“没有,就刚才看了一遍记着了。”
十五班的门生深知,吴启仁越安静代表他越气愤,谁都不想这个时候惹老乌龟触霉头。
特别是比来十年,吴启仁的掷粉笔的绝学已臻化境,向来没有任何门生能够躲过他的顺手一弹。
流连忘返,难以自拔。
“真的猛士,勇于直面暗澹的人生,勇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跟着柳夕的腔调越来越昂扬,世人的情感也越来越高涨,呼吸越来越短促,当气愤溢满气度时,有男生拍案而起:
柳夕却仿佛感受不到吴启仁已经在发作的边沿,当真的点头:“都看完了,只剩这一本了。”
可惜这个记录明天破了,还连破两次,这怎能不令人赞叹。
“唤醒公众,不再沉默!”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悄悄的招手,道别西天的云彩。”
“看书?”吴启仁走下讲台,来到柳夕身边,拿起她手里的小说看了一眼,念叨:
这个不是诗歌,是鲁迅的散文,字数百倍于诗歌,要一字不差的背下来,根基做不到。
“撑着油纸伞,单独,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孤单的雨巷,我但愿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