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金龙取下腰间的青铜短刀。锋利的刀刃载着那年哀痛的影象,泛着幽幽的寒光。
“我想去都城……”
“好久不消了,不是吗,”他喃喃道,声音很轻,但很有力度,“被动也好,主动也罢,该脱手的时候,就脱手吧。”
“你不该把这些东西奉告你那帮朋友!”他气愤至极地指着金龙的脑袋怒斥,“倘若陛下变动盐铁税的打算事前泄漏了风声,到当时估客们乘机攫取暴利,天下的百姓都要遭殃啊!你不怕掉脑袋?”
你的经历是真的,我信赖,但你最后还是对我扯谎了。
而金旋以后让他做的事情,却像一把钢刀,在他最好的韶华里,将他的心,硬生生割得鲜血直流。
看不见鸟儿的时候,少年就盯着那些红色的帆发楞,谁也不晓得他究竟在想甚么。
顺江而下?
少年也不明白,运气究竟是为甚么,要让一个萧洒恣肆的江湖游侠和一个朱门望族里被萧瑟的孩子走到一起。
“咋啦?”少年一扭头,发明沙摩莉竟然也像他那样,正在盯着天空发楞。她的嘴唇略微伸开一条缝儿,模糊现出洁白的牙齿。
说罢金龙立即又换上了一贯的温润笑容。他将蜡烛上的灯花弹尽,又将少年睡觉时弄乱的金色头发清算整齐。
“哥,你说吧,”金龙低声哽咽道,乌黑的额发遮住了眼睛,他为了忍住眼泪,拇指硬是把食指掐出血来,“我错了。你让我做甚么,我都会去做。”
“但是金大哥,”躺在床上的少年略有些衰弱地问道,“你真的情愿为了他们,放弃平生的胡想吗?”
‘想你弟弟?’
金龙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很让人感觉安然。少年感觉,如果有一天他能够金盆洗手,不再做水贼的话,他或许会成为一名非常勇猛的兵士。
金旋常常如许对金龙说。固然,他并不是看不惯弟弟这番帮派大哥的风格——年青的时候,谁未曾做些荒唐事呢。
沙摩莉点头:“我都两年没见他了,莫非这也是宿命吗……部落里的人估计还在找我们的下落,但愿他能躲过这一劫啊。”
少年展开眼睛。金龙俊朗的脸垂垂变得清楚。或许,这是他第一次面劈面地凝睇金龙的脸——固然干打劫的勾当时冷酷无情,但他笑起来,暴露虎牙现出酒窝的时候,却敬爱得像个孩子。
“我去过都城,如果你现在不想睡觉的话,我能够讲给你听,”金龙悄悄换上一贯的笑容,方才攥拳的手也伸展开来,“我有一段关于都城的旧事。”
金龙不自主地颤了一下。“算是吧,”他咽了口唾沫,避开了少年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起码我感觉,我的兄弟们,要比那乌纱帽,首要的多。”
“你放心,任他们去找甚么真凶,那些官宦不会思疑是我们干的,”过后金旋安抚金龙,“别忘了,我们是天子的近臣。”
特别是,在这氤氲着药香、摇摆着烛火、飘零着隆冬晚风的船舱里。
只是,不知这般图景之余糊口在临江城的人,究竟是荣幸,还是,灾害呢。
……
你的假装很胜利,但已经被我看破了,你瞒不过我。
“真的?”少年眼里闪过一丝惊奇,精力立即振抖擞来。
“在我还小的时候,元机就曾经做过黄门侍郎。当时候的他,奇迹才方才开端,倒也一帆风顺。天子看中了他,汲引他为议郎,厥后又做起了中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