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罕见分第六*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捨,何况不法。」
筏喻:
筏是用竹子或木头作成的小舟,以比方佛法能将吾人从存亡的此岸渡至涅槃此岸。佛经中常以「筏喻法」来讲明修道者对于佛所说的统统便利法门,只可视为渡筏,一登此岸,即应放下,不该再拘泥固执。
持戒是持守戒律,修福则指布施功德。普通说来,在家众以布施修福为主。佛教制定戒律,悲观的意义在防非止恶,主动的意义则在自度度人,成绩菩提道业。
《大集经》中云,有五个五百岁。此「后五百岁」,即指第五个「五百岁」。从佛陀涅槃以后算起:第一个五百年,特徵是「摆脱坚毅」,便是证悟摆脱的人多;第二个五百年,特徵是「禅定坚毅」,便是当真修行的人多;第三个五百年,特徵是「多闻坚毅」,多闻的人多,真修真学的人少;第四个五百年,特徵是「塔寺坚毅」,便是塔寺很多;第五个五百年,特徵是「斗诤坚毅」,便是是非纷诤非常多。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很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这是甚么事理呢?是因为这些善根众生,不再妄执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别离,不会固执有为的生灭法相,也不会固执有为的空寂法相。也没有不是诸法的执相。如此则心无所住,而修无相之行,故获功德泛博。
须菩须又问道:「佛陀!后代的很多众生,听闻您本日所说的奥妙言说、章句,能不能是以而生实信之心?」
专指「修行要无修,证悟要无证,布施要无相,度生要无我」的真谛。
「这是甚么原因呢?如果众生一念心,于相上有所取着,则会落于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别离中。一样地,若众生固执各种法相,即于我、人等四相有所取着。若又固执没法相,则一样地也会落于我、人等四相的对待别离中。「因为取法例滞于有,觉得有实有的生灭法相可离;取不法例泥于空,觉得又有空寂的不法相可证得,不能与空理相契,以是法相与不法相都不该执取。
第一与第二个五百年合起来是「正法期间」,一千年;第三与第四个五百年合起来是「像法期间」,一千年;第五个五百年又叫「末法初期」,也就是我们二十世纪所处的期间,距佛涅槃有二千年,是属于「末法期间」一万年中的最后五百年。
便是「不起有为见,不作有为解,真俗统统捐,圣凡悉划一」,信赖本身中有本来的佛性,没有染污,与诸佛是划一无二的。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3、4、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故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没法相,亦无不法相*。
淨信:
是以,如来常说:「你们诸位比丘该当晓得,我所说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达到此岸以后,即应弃舟登岸,不成揹负不捨。以是,未悟道时,须依法修持,悟道后就不该固执于法,至于那偏执于不法的妄心,更是该当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