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清雅和白砚不清不楚一场,竟然连个银馃子都没有,温清雅的小日子也过得忒不幸点,独一的财产就是那条蓝色的头带,还被我弄脏了。白砚有那么多的金银,竟然这么吝啬。
男人吃了一口饭菜,抬起眼看我,被黑溜溜的眼睛一正视,我才复苏过来,身上穿戴的是上好布料做的衣服,肩膀上还缀着宝石闪闪发光像猫的眼睛。
现在我附身到了温清雅身上,更要跟白砚划清边界,靠这几个铜钱糊口,天呐,谁能奉告我,几个铜钱能买到吃喝吗?
我一向以为从饿的人手里抢饭是件很缺德的事,乞丐也只是会乞食,而不是抢。面前的人穿戴富丽的衣服,大咧咧地坐在那边,手里捧着我的饭碗,拿起筷子就用饭。
进了屋,我到处找东西包扎我的伤口,小莫受了刺激跟老鼠一样,在地上跑来跑去,“金宫啊,主上住的金宫,我们这类人一辈子都没机遇去。如果能去就好了,我这辈子也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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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不都应当是浓眉大眼,满脸长胡子的大汗吗?现在看来完整不是这么回事,这个抢走我饭的家伙,眼睛生的极都雅,还用心半阖着冲我眨眼,瞳孔大而黑,饭碗后的笑容灿若星斗,美满是一个斯文,文雅的美青年。
刚想到这里,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