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大抵又进步了半个多小时,面前的河道越来越宽,洛海晓得他们离支流河道已经不远了。
部落的糊口非常艰巨,人们大多数时候都处在饥饿状况,出去打猎的步队不敢分开太远,在丛林里很轻易丢失方向,小范围的打猎只能勉强保持部落人的糊口,这也导致部落传承了上千年却还是只要一百多人,而在洛海看来,如许一只部落能够存在上千年的确就是老天爷的眷顾,一旦有甚么变故,甚么天灾天灾,如许一只部落几近没有涓滴的抵当才气,消逝在汗青长河里连个泡都冒不起来。
独一一个聪明人就是他们的巫了,这也是部落里独一一个还能和洛海普通对话的人,其别人都是一问三不知,你一问他题目,他就扣脑袋,然后扣半天,‘嗯’一声完了,好几次洛海都有种吐血的打动。
“恩,晓得了。”洛海应道。
学习田野保存,这对洛海来讲是一个耐久的作战打算,他感觉在完整把握田野保存的技术之前,他必须得包管部落人不会将他赶出部落,没人会养着一个光用饭不劳动的人,这些部落人但是实在的很。
也就是说,部落里二十几人却要赡养一百五十多人,这对于只靠打猎来保持糊口的部落人来讲确切艰巨,管你力量再大,找不到猎物也是白搭,女人们也会停止汇集,但是汇集得来的那点食品几近微乎其微,并且还不经饿,这如果放在当代社会,具有杂交水稻这等神物,别说一百五十人,就是一千五百人也管饱。
连续几天下来,洛海算是弄明白了,这个部落的人还真不晓得有其他处所,祖祖辈辈几千年来都糊口在这片被他们称作‘诺亚’的原始丛林,从未有人出去过,偶尔会碰到一些外人,但颠末描述绝对不是洛海认知中文明社会的人,而是和他们差未几的其他部落的人。
带着洛海前去河道的是一名白叟,河道就在斧山的山脚下,而部落的用水就是依托这一条河道的支流,而顺着支流便能够找到支流河道。
斧部落背靠一座大山,名叫‘斧山’,并不是因为这座山的形状像一把斧头,而是山的后背是一道平整的绝壁,传说是大力神手持巨斧劈出来的,而斧部落信奉的神灵就是这位手持巨斧的大力神。
对此,洛海只能感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当代人退化了大脑退化了四肢,而这些部落人却退化了四肢没有了大脑。是的,这些人真的很笨,并不是说他们都是傻子,而是他们做事从不颠末大脑,哪怕就是那些强大的部落兵士也是如此,拿凡人的话来讲就是‘很傻很天真’。
也不管是真是假,但是这个部落的人力量确切很大,野猪男虎爪能够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在这个部落里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底子没有任何值得夸奖的处所。听部落里的人说,他们的首级但是曾经将一颗参天巨树拔起的猛人。洛海也见地了那颗巨树,足有水缸粗,固然事隔几十年,大树已经枯萎,但是洛海敢必定,在这颗树没倒之前,没有几十吨的力量绝对没法将它摆荡。
颠末这几天的打仗,洛海晓得了,这个部落叫做‘斧部落’,住在歪脖子树上的阿谁老头是斧部落的巫,而之前阿谁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的年青人叫‘虎爪’,是首级的儿子,外号‘野猪男’,当然这个外号是洛海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