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二十多下,高岳已是面色惨白,豆大的汗珠澎湃而出,竟自糊住了双眼,他尽力平静,咬牙对峙,鼻息却一下粗似一下。
高岳待得半晌,见仍无动静,一扭首,见那两名流卒,还是站立不动,面带迟疑。
“只要大家遵纪守法,那么才有公道可言,万千百姓百姓,才有保障可言。我既然羁系部属倒霉,岂有自我放纵一说?开此先河,今后何故服人?”
四周的百姓,大师都神情严峻、敛声屏气地谛视着。有些怯懦的,是不是收回了阵阵叫声,仿佛那高低垂起又重重打下来的军棍,都砸在了他们内心普通。
而对于浅显士卒在武技方面存在的题目,岳飞则侧重采取教诲、指导等体例,并警告他的部将们,要爱兵如子,不要为这类事而等闲地笞责和唾骂那些浅显士卒。
高岳猛一挥手,厉声道:“都勿再言!我意已决,摆布履行!”
“现在世人皆求将军,便连这苦主一家,也是哀告不迭。将军,四十军棍,不当耍子。将军另有军政要事、安民整军诸般公事,打碎了身子,如何理政?这一遭,便免了吧。”
“啪!”
清朝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录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瞥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蒙受一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
岳飞大怒,以为二人练习不当真,做不到骑术精美,停业本质达不到标准,便欲斩之。众将苦苦哀告,方才免死,怒而鞭之。以是才有“背嵬所向,一皆当百。如注坡、跳壕等艺,皆被重铠,精熟安习,人望之觉得神”的世人赞评之语。
话已至此,另有何好说。两士卒面面相觑,将军棍紧掣在手,咬一咬牙便要迈步过来,冯亮一把拉住二人,低声缓慢道:“若当真用尽力,你两人也没有好果子吃!”
一看他又要杀人,二人唬得亡魂皆冒,仓猝跪下叩首道:“将军饶命,部属这便遵令!”言未毕,便站起家来,连一脑门的汗都顾不得擦,便咬牙将军棍用力打将下来。
当初岳飞在练习马队时,“师每休舍,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高岳曾和岳云一同注坡――从高高的山坡上纵马奔驰而下,马踬,马在快速下奔时,被绊倒了。
他复又趴伏地上,扭头对躲在丈许外、执棍的两个士卒嗔目道:“速来!如果部下包涵,秉公舞弊,不当真责打,我必杀汝!”
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略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行动如常了。
曹莫不由言道:“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昔年魏太祖也曾冲犯军法,后亦免之……”曹莫说的乃是三国时曹操行军之时,所乘之马被飞鸟所惊,纵入田间,踏坏农家麦田,犯了军法。
高岳饱读诗书,当然晓得这一典故,张口便回到:“然魏太祖也曾言,制法而自犯之,何故帅下?”
故而高岳身为亲将和义子,所遭到的磨炼的严苛程度,比起其他部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被杖责、鞭打等,畴前已是习觉得常;到的厥后,日渐生长并能独当一面时,才渐渐的体味到岳飞的苦心。
苦主石老夫,已是站起了身,颤巍巍的想将高岳从地上拉起来,又怕太用力,冲犯了高岳,拉又不敢拉,放又不敢放,直急的叫哪位来帮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