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出差,纪周行偶尔熟谙了姜锦年的大学同窗。
初级饭店的办事员不知何时列成一排,齐声鼓掌。
关于整容这档事,他的观点与大多数男人一样――他不在乎别的女人整没整过,她们的赏心好看是一种兴趣。
她还插手了文学社,在校报上登载多少情诗,此中一首《初恋》广为传播。倒不是因为姜锦年的文笔如何美好,而是因为她的所作所为狠恶旷达到不像是个女孩子。同窗们传阅她的作品,又把她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姜锦年照喝不误。
烛火在她眼中闪烁,金光落入了她的酒杯。她像是被王子选中的灰女人,即将迎来完竣人生。
纪周行不动声色地取脱手机,把姜锦年穿洋装套裙的照片揭示给他。
纪周行开初以为,姜锦年保守的不普通。
她紧紧抓紧了他的手。
*
但他不能接管本身老婆的身上挨过刀子。
他回想两人相处时的点滴,垂垂放开了手机。
男同窗惊奇道:“真标致啊,她是谁?”
题目获得好,点击量破万。
当时姜锦年已满二十六岁,能打动她的东西越来越少。当她在饭店的玫瑰花束中找到一枚钻石戒指,她的第一反应是本身捡到了上一名客人遗落的贵重物品。
randomrandomrandomrandomrandom
酒后谈起姜锦年,这位男同窗成心调侃:“她啊,外号肥婆,胖的脸肿,脾气又暴躁,活像一头白熊,丑人多捣蛋。”
纪周行尝了一口葡萄酒,在玫瑰与烛光交叉的氛围中,他说:“这枚戒指的仆人是你,纪周行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