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道,“我们放归去吧,要这个有甚么用?”
“呦呦呦,凌家蜜斯可真有钱!”凌怜怜眼热的看着锦瑟打包了大份大份的食品,修真界的灵米、灵蔬等但是相称不便宜,锦瑟也只是偶尔来打一份。
凌怜怜袖子狠狠一甩,冷哼一声,回身拜别。
想了想,就顺手了。锦瑟不晓得,她现在的这份顺手使得她胜利的避开了即将产生的一个灾害。
锦瑟一起走着,身后跟着的小壮倒是格外的惹眼,见了她的师兄师姐就说,“是伏藏峰的阿谁小丫头吧。”
“怜姐姐,我们走,何必去贴别人的冷屁股!”凌怜怜一旁的女子笑嘻嘻的说道。
红毛和小壮到处乱窜,留下了满地的毛,锦瑟只好又重新洗濯一遍。
锦瑟想着本身储物戒指中的灵石,心中不由光荣,所幸她的灵石充足多,如若不然,恐怕还真的养不起这两个吃货,看来有空去抓点魔兽来,让它们尝试着吃点魔兽肉也不错,要不然她迟早得被这两个家伙败光。
小壮天然不欢畅,每次听到别人叫它丑狗,就上去直咬,锦瑟拦都拦不住,红毛老是乐的打滚。
锦瑟和小壮一人一狗出了食堂进了住的处所朱华阁,一关上房间,红毛就一个咕噜变回胖胖的小球,在那儿和小壮吃的撒欢。
凌怜怜愤怒,她如何像锦瑟这么有钱?!她爹又不是家主!那句“凌师妹”深深的刺痛了她,修真界向来以气力凹凸互称,即便你春秋大,但你修为低,一样得尊称别人一声师兄师姐。
更何况魔兽肉当中包含着灵气,她宿世的时候吃过,倒也是甘旨非常,看来她也得抽暇熬炼一下它们了。
写这本书的作者名为千机!
锦瑟去食堂的时候恰好赶上饭点,打了很多的灵食收起来,筹办带回房间里吃。毕竟红毛在外从不现身,那与她同住的风语也不是多嘴之人,想了想,又重新替风语打了一份饭。
她吃完以后,等了一会儿,风语仍旧是没有返来,就留了一个传音符给她,说是给她趁便带的,就拉着小壮,将红毛小簪子别在发髻上,筹办去后山,办理魔兽肉烤来吃。
画灵宗的月例并不高,外门弟子一个月只要两块下品灵石,一瓶辟谷丹,要想进藏书楼等地就得做宗派任务赚基点,哪怕是想去食堂用饭都要本身花灵石,以是说,外门弟籽实在难混,哪怕是在宗门里,都得争抢资本,合作格外残暴。
锦瑟晃晃脑袋,将书支出储物戒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