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找了找统统的古旧的册本,却再也没有发明不异的一本书。
锦瑟因为小壮被人记着,倒是无法的很,因为有人一提起她,说甚么是伏藏峰那养了一只丑狗的小丫头。
锦瑟拿着那本书细心的瞧了瞧,这书跟平常的书比拟,除了旧一些,更加陈旧一些,没有甚么分歧,那书籍的称呼为《天衍录》。最为浅显的记叙修真界的各种事迹。
这此中倒是不乏一些册本,但很多都是无用的杂记,锦瑟安逸的时候,也会看一看,小日子过得倒是乐得安逸。
锦瑟几不成见的皱了眉头,过了一会又伸展开来,“凌师妹,一样身为凌家人,在外应当相互保护连合,你这话说的你仿佛不姓凌一样?”
锦瑟拿着那本书翻开,上面已经破褴褛烂的看不大清笔迹,但是模糊能够能够瞥见清楚是浅显的杂记,她不明白红毛眼中的镇静从何而来。
画灵宗门派服饰皆为红色僧衣天蓝色的流苏边,是以一眼望去,仙气环绕,倒真是美如画。
凌秦给她的储物戒指是能够隐身的,画灵宗也一样发了储物袋给各位弟子,锦瑟的储物袋里只是放了一些平常之物,挂在腰间打个保护罢了。
伏藏锋的弟子们倒是都晓得这位刚来的小师妹,毕竟她身边的狗丑的实在是让人影象深切,巨大的眼睛,脖子两边两条深深的陈迹,四个小短腿,身上的毛也是杂七杂八,活脱脱的一条土狗。
那女子冷下脸来,回身就和别的一名女子去用饭了。
红毛咬着书角就是不松,锦瑟只好翻开书,看了又看,终究发明了一点分歧之处,这书的每一个页码上都跟其他的略微有些分歧,锦瑟一页一页的翻着,她影象力本就极强,字码的位置也稍有分歧,分歧地页码竟然奇特的在她的识海当中构成了一个字,“兰”字!
锦瑟和小壮一人一狗出了食堂进了住的处所朱华阁,一关上房间,红毛就一个咕噜变回胖胖的小球,在那儿和小壮吃的撒欢。
“怜姐姐,我们走,何必去贴别人的冷屁股!”凌怜怜一旁的女子笑嘻嘻的说道。
写这本书的作者名为千机!
凌怜怜愤怒,她如何像锦瑟这么有钱?!她爹又不是家主!那句“凌师妹”深深的刺痛了她,修真界向来以气力凹凸互称,即便你春秋大,但你修为低,一样得尊称别人一声师兄师姐。
“呦呦呦,凌家蜜斯可真有钱!”凌怜怜眼热的看着锦瑟打包了大份大份的食品,修真界的灵米、灵蔬等但是相称不便宜,锦瑟也只是偶尔来打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