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在这里叽叽喳喳地说些甚么?明天但是三蜜斯的大喜之日,误了吉时你们谁担待得起啊,十足都给我出去。”
锣鼓喧天,歌乐袅袅,两支迎亲的步队同时行进诺大都城的一隅,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一个万人空巷,一个清冷悄怆,虽只隔着几面院墙,孰料再见时,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而在程府的后门,刘府迎亲的步队也已等待多时,只是这歌架式与正门外的仪仗队比拟,实在显得寒噤了很多。
“三蜜斯,今儿个是你大喜的日子,我受夫人所托,来看看另有甚么没安排安妥的。”
一碗汤圆很快见底,程金枝拿脱手绢拭了拭嘴角,俄然间,只觉头顶一阵眩晕袭来,让她猝不及防地扶住了台子。
“三蜜斯,你这一早上也没吃东西,我特地命膳房做了碗桂花汤圆给你垫垫饥。这汤圆代表吉利团聚之意,你本日结婚,也恰好讨个好彩头。”
而秋华在一旁不动声色地看着,眼中的
为了掩人耳目演好这出戏,张氏谎称程金枝是程家收留的养女,特地找来由将这门婚事从简。刘员娘家也算是富朱紫家,儿子结婚本应当气度昌大,只是大家皆知他有个药石无灵的傻儿子,多年来一向未能娶到妻室,现在好不轻易能得偿所愿,对于张氏的要求,他只能满口承诺。
结婚之日准期而至。程府表里早已张灯结彩,安插恰当,一派都丽红火的喜庆之气,
面对着面前这个可谓“童年暗影”的女人,程金枝心中还是有几分害怕,总感觉她一出去,全部房间的氛围都跟着严峻了很多。
“三蜜斯,您穿这身嫁衣可真都雅。”
“不…不美意义啊,我吃东西比较急。”
程金枝对着嘴巴扇了扇,舌头上已经起了一层酥麻之感,本不想再吃,谁晓得秋华竟然亲身端过碗,将汤圆吹凉送到了她的嘴边。
秋华瞟了一眼已经不省人事的程金枝,头也不回地跨出了房门。
面前秋华的身影逐步变得恍惚,程金枝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却愈发感觉浑身有力,摸索着想要撑起家子,却无人去扶她。
“那就好。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三蜜斯穿上这身喜服,都差点教人认不出来了。”
回想起在程府摸爬滚打,遭人白眼的日子,程金枝鼻子一酸,几乎落泪。她看着四周一脸恋慕的丫环,用手搓了搓鼻子借以粉饰,把即将漫上眼眸的泪水给忍了归去。
面对顾寒清的行动,红盖头之下的程素锦只能屏息凝神,对峙身材,每一步都迈得及其谨慎,不敢有过量的行动和言语,唯恐惹出不对,招来思疑。
内心的不祥之感澎湃而来,可何如身子如何都不听使唤,跟着最后一点认识涣散殆尽,程金枝终是一动不动地倒在了秋华面前。
程金枝听闻秋华的话,再看着面前这碗热气腾腾的汤圆,内心竟有几分打动,一时不美意义回绝,因而便接过了碗筷。
程府的正门外,迎亲的仪仗队早已在此静候,浩浩大荡地排了好长一批人马,足足占了大半条巷子。
既然自她生母过世以后,她就未在人前哭过,现在就要分开这小我情冷酷的炼狱,嫁给她一心神驰之人,更应当欢畅才是。
秋华目不转睛地盯着程金枝的一举一动,直到她搅动勺子将汤圆送入口中,她这才松了口气。“哎呀,好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