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九凤朝歌:世子妃常野 > 第四十一章:【番外一】柳明义
在帝都去往乡城的路上,我反对了那辆马车,第一次做了与我赋性不符的事情。
我盯着母亲的脸,胃里俄然一阵恶心,只感觉母亲的脸变得脸孔可爱,我握着拳,指甲嵌进手心,鲜血淋漓。
我成为了摄政王的一个小小暗探,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与一群匪贼劫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
我也是在当时候见到了蓝蝶。
蓝蝶看着我,声音悄悄柔柔,一如平时,只是那双曾经盛了香梦河星子的眼睛却落空了光彩,暗淡非常。
“那少年郎是谁,如何看着这么眼熟?”在河边翩翩起舞的少女们俄然停下来往我这边看来。
我看着她担忧的模样,粉嫩的嘴唇微微撅起,我低下头,悄悄吻住她的唇,少女苦涩的味道在我口中化开,如同甜美,让我一下子就沉浸了出来。
在我心急如焚之际,有人奉告我,我娘将蓝蝶绑在了香梦河边。
我看过一个身穿绫罗,体如肥猪的男人,扛着一箱子黄金,就进了官途。
我不懂为甚么母亲如许讨厌蓝蝶,我只能抖擞抵挡,第一次违逆母亲,拉着蓝蝶的手,分开了这个家。
我有些难堪,忍不住拉了拉衣角,冲着蓝蝶暴露一个并欠都雅的笑。
“明义,你是我的儿子,我作为乡城柳家的担当人,如何能够让你和你的父亲走一样的路。”母亲试图拉我起来,听起来很有些语重心长。
开初我对母亲的行动感到差别,厥后欣喜若狂,我觉得母亲会因为这个孩子的到来而窜改对蓝蝶的观点,我觉得今后他们会战役相处,成绩幸运的一家。
香梦河的水那么冷,蓝蝶如同一只蓝色的幽灵,垂垂消逝在了香梦河种。
“蓝蝶,我已经跟我娘说了,明天就带你归去。”我拉着蓝蝶的手,眼底满是蓝蝶羞红的脸庞,那娇羞的模样映在我眼中,让我心头一阵热血。
她的裙子上沾满了血迹,我晓得那是甚么,现在我只感觉如坠冰窟,疯了普通就要往香梦河里跑。
走过了一阵子,母亲归天了,临走之前,她奉告我:“明义,实在我并不讨厌蓝蝶,但是……”
一开端母亲并没有甚么表示,厥后却让我将蓝蝶带归去照顾,说怕我一小我照顾不好她,而我在外餬口计也没法不时候刻照顾蓝蝶。
“还不会是看上我们蓝蝶了吧,不过我看他真是眼熟啊。”
偶尔我还会和蓝蝶去到香梦河边坐着,对将来一向充满了神驰。
我叫柳明义,自幼就是村落最聪明的小孩,四书五经,汉文韬略,过目不忘。
实在他并不晓得,朝歌已经深深佩服了我,从一开端的冷傲出场,到新鲜的脾气,然后一起相伴,我看到了她的朴拙与勇气,她将是我将来跟随的明主。
厥后,我成为了乡城的先生,还是多次去往帝都,但愿寻觅一个让本身健忘畴昔的体例。
我落空了我最爱的女人,另有我将来得及见一面的孩子,母亲的话像一个刺,狠狠扎进了我的内心,她是父亲在内里的女儿,那她就是我的mm。
我一把甩开她,目露狠光,恶狠狠的说道:“我不会走与父亲一样的老路,既然你这么看中你的面子,那今后你就同你的面子一起过吧。”
“啊!那不是我们乡城柳家的公子,阿谁少年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