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家里的活都忙差未几了,我想带俊哥去齐云山,前次那道人说齐云山有机遇治好俊哥的心智和失魂症。”常兰对老常头说道。
她的肩头背着一个灰色的布包,内里装着简朴的行李。脸上未施粉黛,却因果断的神情而抖擞出别样的光彩。眉眼中透着勇敢与刚毅,乍一看,还真像个俊朗的少年郎。
常兰和俊哥经历了这场风波,在堆栈里歇息了一晚。俊哥的烧也退了,常兰也迷含混糊的睡着了。
两小我也不晓得走了多久,终究找到了一间堆栈。
大师听了,眼睛里都闪动着等候的光芒,纷繁点头附和。
俊哥固然发着烧,却平静自如,待劫匪靠近,他猛地大喝一声,率先冲向劫匪。他脑筋里画面闪过,俄然他身形如电,招式凌厉,刹时便与劫匪们交上了手。只见他拳打脚踢,每一招都精准地击中劫匪的关键,打得劫匪们毫无还手之力。
堆栈里的世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常兰和俊哥也从柴房里走了出来。堆栈老板感激地对官差们说道:“多谢官爷,要不是你们,今晚这堆栈可就遭殃了。”
“俊哥,你如何了?”常兰心急如焚,扶俊哥躺下,摸了俊哥额头,还在发热,方才力敌劫匪,现在虚脱了。
大师围在缸边,眼睛紧紧盯着缸里的窜改,仿佛已经能设想到那甘旨的桂花酒变成时的美好滋味。
柜台位于大堂的一侧,前面的架子上摆满了酒坛和茶壶。柜台后的老板正低着头,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
通往二楼的楼梯位于大堂的火线,扶手的木头已经被磨得光滑发亮。二楼的客房狭小而粗陋,床上的被褥看上去有些陈腐,但还算洁净整齐。窗户上的纸已经泛黄,透出去的光芒也显得有些暗淡。
但是,俊哥的烧一向没有退下去,常兰守在他身边,一刻也不敢合眼,内心冷静祷告着俊哥能快点好起来。
中间的几个劫匪也都不是善茬,有的瘦骨嶙峋但眼神阴鸷,手里拿着锋利的匕首;有的身材矮胖,挥动着一根粗重的木棍,嘴里还不断地骂骂咧咧。
小二高低打量了他们一番,嘴里还是嘟嘟囔囔的,但还是侧身让他们进了门:“出去吧,真倒霉,觉都睡不安生。”
她谨慎翼翼地翻开柴房的门,探头望去,只见那几个方才被俊哥打跑的劫匪竟然也来到了堆栈。为首的劫匪大声叫唤着:“好酒好菜从速给爷端上来!”堆栈老板和小二一脸惊骇,唯唯诺诺地应着。
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如同杂草普通,脸上一道长长的伤疤从眼角一向延长到下巴,让他看起来更加凶悍可骇。他伸开嘴,暴露一口整齐不齐的黄牙,恶狠狠地喊道:“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不然别想活着分开!”
常兰拉着俊哥的手,笑着摸了摸俊哥的头,当真地说道:“俊哥,今后可不要叫姐姐了,要叫我哥哥,记着没?”俊哥灵巧地点点头:“记着了,哥哥。”
俊哥眨眨眼睛,猎奇地问:“几个月呀?那得好久呢。”
“兰儿,我们要顿时分开,我怕那劫匪还会返来,我现在的状况必定不是他们敌手。”俊哥的心智又规复成二十岁的状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