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前面有人。
“敕!”
七月二十三号:
想到鲜血中那张孩子脸,我明白儿对方要干甚么,便喊了一声。
血正从这两颗人头的脸上向外流,落在地上,收回滴滴答答的声音。
噗!
我不晓得,方才的那小我藕,是不是他弄出来的。
如果是如许,我们能够还要走几个小时。
爸爸也出来了,他也没有找我。
懵逼的不但是我,七七也懵了,侧头看了我一眼。
从日记中的内容能够判定出,阿谁孩子想的很简朴,那就是他们一家三口要在一起。
撕喇一声中,七七的进犯先到,本就中了一刀的人偶脖子被扯破了大半,我跟上补了一刀,将人偶的头斩下。
我们一家三口又在一起了,永久也不分离。
我和七七现在更像是和有为子汇合。
我是多余的。
放下日记本,我和七七对视一眼,七七盯着日记本看了半响,说道:“烧了吧!”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