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平常一样,打扮的跟流浪汉普通的我,走出熙熙攘攘的人群,刚走到一处偏僻位置,就被十来个手持匕首的人围了起来。
我赤手空拳,夺下了一名小偷手里的刀,别的的刀刺进我身材里,可我浑然不觉,鲜血给了我热忱和勇气。我拿着那柄匕首,干掉了在场合有的小偷,然后贪婪的嗅着鲜血和犯法的味道,那一整天我精力充分,感觉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最后发明我的这一才气的,不是我本身,而是犯法分子。我发明本身在人群里,总会风俗性的寻觅犯法分子的目标,在这熙熙攘攘的都会里,不缺的人,人内里不缺的又是犯法者,犯法者里不缺的更多的是小偷。
我听到本身沉重的喘气声,那壮汉在我面前悠忽倒下,收回更沉闷的声响。
我的玄色风衣,已经在鲜血的萃染下,变成了鲜红色,看着非常刺目。
在他们身后,还跟随了无数跟他们体型相仿的壮汉,个个杀气腾腾,并非善类。
我等了足有非常钟,然后听到一声嘲笑,那嘲笑是从两个方向收回来的,一个在我劈面,一个在我身后,分属两个懦夫的男人。
小偷、地痞、杀人犯等等各种犯法分子,我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味道,感遭到他们的气味,乃至能窥测他们的设法,这类天赋普通的本能令我吃惊。
我不会任何拳法技击,但我速率很快,好像鬼怪普通晃进另一条巷子,在麋集的老巷中穿越,然后遁如澎湃的人潮当中,化为无痕,消逝不见了。
那家伙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提刀朝我扑来,骂道:“好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明天就让你我的刀,教你如何做人。”
我的温床,只要都会。
或许是我的速率太快,或许是壮汉死的太快,前后将我堵死的这么多人,全都收回闷哼和惊叫。
我开初只会捧首遁藏,在他们殴打我的过程中,我陋劣的惊骇很快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热血狂涌,肝火冲天而起,我疲软的身材一下子有了力量,我翻身而起,扑向这十几个持刀的小偷。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单独穿行其间,显得非常另类,不过没有人多看我一眼,统统人眼里都流露着怠倦和繁忙,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逗留。
进入城里,我浑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了起来,我嗅到属于我的气味,这是一种奥秘的感受,之前我体味不到,现在却占有了我的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