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吉布长望着傅宸雪,眼睛里闪动着睿智的光芒:“决定甚么时候解缆?”
傅宸雪点点头,固然他能措置身上的伤口,但他不想拂逆达玛的美意,这个女孩刚强起来,真是合适她“神兵士”的身份啊。达玛把手指放到嘴里,收回锋利的忽哨,工夫不大,远处呈现几个剽悍的身影,像烈马般飞跑过来。看到“狮王”的尸身,这几个马塞族赫赫驰名的“懦夫”,纷繁向傅宸雪投去尊敬的目光。对强者的敬佩是不分版图和种族的,他们深知“狮王”的可骇,即便他们这些获得“懦夫”称呼的超等猎手,也不敢向“狮王”收回应战。而傅宸雪赤手空拳竟能把“狮王”击毙,这类才气毫不是他们能够设想的,以是他们除了由衷的爱护外,另有从心底深处涌起的惊骇――能徒手格杀“狮王”,或许只要传说中的天神才气做到吧。
罗吉布长老回过甚,问道:“再过几天就是马塞族提拔‘神兵士’的日子,有没有兴趣留下来看看?”
醒来后,傅宸雪去拜访罗吉布长老,他是达玛的父亲,在族中德高望重,这位可敬的白叟少了一只胳膊,那是当年与雄狮斗争留下的名誉印记。
达玛出去后,傅宸雪换好衣服躺下来歇息。马塞族人从不沐浴,这对傅宸雪来讲毫不是甚么好风俗。所幸他没有洁癖,不然这几个月他很难过下来。
几个马塞族懦夫抬着“狮王”的尸身,兴高采烈地跟着傅宸雪和达玛回到族中。达玛帮傅宸雪裹好伤口,又亲身脱手牵过一头公牛,用短刀刺进牛颈。傅宸雪把芦苇管插进刀口中,俯身吸吮,炽热的牛血顺着苇管冲进他的喉咙里。他大口大口地吞咽,流失的力量仿佛又回到四肢百骸之间――马塞族人不喝水也不吃蔬菜,生饮牛血是他们代代相传的糊口风俗。
罗吉布长老“嗯”一声,目光望向远方的草浪和云天,说道:“这是一片被神护佑的地盘,我们祖祖辈辈糊口在这里,无数的先人化为灰尘,他们的英魂与我们同在。在这里,统统的牛羊,统统的野兽,包含我们呼吸的每一丝氛围,身边吹过的每一缕风,都是自在崇高的……不管在那里,无关种族和信奉,只要内心想着它,神就会永久与我们同在――”
傅宸雪道:“就这两天吧――达玛的草药很奇异,那些伤口估计两天就能结疤!”
罗吉布长老脸上充满高傲的笑容,“在非洲大陆上,马塞族‘神兵士’几近是无敌的存在,像狮子和大象一样勇不成挡。这类名誉,只会属于那些最英勇的人,没有一颗英勇的心,永久也不会成为被天神祝贺的‘神兵士’。正因为如此,‘神兵士’在族中的职位非常尊崇,以是达玛能够像男人一样留长发……”
傅宸雪没有说话,望着远天,眸子里是无边无边的湛蓝。
傅宸雪收回目光,说道:“‘神兵士’是马塞族兵士的最高名誉,能有机遇目睹这类盛况是我的幸运――达玛也是一名‘神兵士’,要想获得这类称呼,应当很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