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何马队不配枪,而是佩刀呢?因为枪轻易脱手,刺中对方,极有能够被对方用身材将枪裹挟走,刀分歧,砍一下就走,能够持续杀伤,以是,中和上述兵器特性,疆场上,马队用刀较多,步兵,天然就用枪(矛)了。
“有点担忧你,过来看看。”武媚抿嘴笑道,她是单独前来,并未带侍卫。
如果你在妖界,呵呵,看看那些打赢了以后猖獗庆贺的将士们,他们是在庆贺胜利吗?
顷刻间,疆场上妖头横飞,只五分钟的工夫,白马军、妖灵混搭军队,便将青龙的后军阵地完整扯破,攻到了青龙军位于中、后军之间的炮兵阵地,炮兵是没有兵器的,赤手空拳,用不着妖灵附身,就被白马军马队血虐。
以是,战役期间,我尝试几次劝降,但都没有获得回应,直到青龙残部被杀剩八千余人,他们才在一名副将(主将被须儿砍了)的带领下,弃械投降。
“好耶!”白马军纷繁鼓掌。
“拔刀!”我又大喊一声,马冬梅传译,骑士们拔出刀,这回,不是剑,而是真的刀。
非也,他们只不过是在庆贺,本身他妈的还活着!
马队砍刀对长枪,靠的是马的打击力,而现在,敌军长枪没了结果,都被妖灵附体了,跟傻子似的,站在原地,这些白马军马队,较着都是久经疆场的老兵,招数洁净利索,直接削脑袋,一刀一个,跟砍萝卜似的。
玉轮很大,城外疆场上,尸身已经被清理结束,可另有战车残骸、炮兵阵地,余烟袅袅,煞为苦楚,想着那些阵亡兵士,也都家有长幼,我不由得伤感起来,对战役的体味,更加激烈。
至于枪(矛),兵戈的话,实在比刀还靠谱,因为长,长便是公理。
青龙国的后卫军固然看不见稠浊在白马军中的妖灵,但也晓得来者不善,不敢粗心,调转过来,后队变前队,很快列出防备阵型,盾牌兵在前,构成盾墙,长枪手在后,都将丈余长的枪,从盾牌手的肩膀上伸出来,构成尖刺防备,这是步兵抵抗马队的最好体例。
此时,落日尚在,我们是向西边打击,正对着太阳,本是倒霉的局面,但统统马队盾牌一翻转,上千道颠末凹面镜加强的光柱,射向敌军,敌军被晃瞎了眼,纷繁腾脱手去遮挡,乃至长矛阵的锋芒高度,降落了很多。
“如何,舍不得我啊?”我开打趣道。
不过,不管在士气上,还是在人数上,白虎国这边都已经占了绝对上风,武媚分出两支马队,从疆场两翼迂回过来援助白马军,两面夹攻青龙全军,封死了他们的退路。
这绝对不是你想要的环境,但这,却极有能够是某些人猖獗跪舔的米国爹,将给你们带来的环境!
警省吧,别忘了本身的身份,我们是炎黄子孙,不是米国孙子!
“一百五,不能再多了。”武媚放下酒杯,冷声道。
我点点头:“你说的有事理,但只要一百俘虏的话,青龙国一定肯换……要不,你多给我点?”
零战损,如果能保持到战役结束就好了,可惜,不存在的。
“七百!”
须儿也没急着上前杀敌,又折身返来,骑上战马,将沥泉枪还给了我。
“嗯?”我一愣,“明天我得去换俘虏,然后就归去了。”
我脱下道袍,给她披上:“别着凉,快回房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