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甩甩胳膊,撩起袖子,手臂上暴露缠着的两本杂志。高低两排洞穴满是被狗咬穿的。
另一犬见状,反倒向乐乐扑去。
我背上的两条小犬各自撕下一块肉皮去,我杀红了眼,底子不在乎这两块伤后。一把抓住没来得及跑的小犬脖子,按在地上一脚踩碎了脑袋。
我摆摆手道:“都是皮外伤,我晓得疯子躲在哪了,找他算账去。”我话音落,就听乐乐闭着眼睛点头道:“不消去找他,他本身已经找来了。”我看乐乐手一指,顺着看畴昔。只见黑夜中一个倒窜影子,飞速向我们靠近。
乐乐的兼顾术和疯子的替人傀儡术全然分歧。疯子的替人傀儡走的是巫术秘法,以某种物体作为媒介将活人改革成他的替人傀儡,以节制大脑的情势,让傀儡服从于他。
心中正想着,狼嚎声已经犹在耳边,入眼的却不是甚么狼。而是拨皮见肉的巨大恶犬,浑身血丝直冒。
我冲气脉逐步消逝的方向比了其中指:“你洗洁净了脖子,等我来杀你。”嘴上不饶人的对着疯子躲藏的方向喊了一句,我抛弃手里的符咒,搀扶起乐乐来到坟洞口:“从速把兼顾收起来。”
随即又见阿雪扔来一张符咒:“将气脉砍断。”我顺手接过符咒,念动咒文以符力固结成刃,手起刀落将面前气脉一刀斩断,鼾声蓦地如雷,坟洞中尸群的行动也回声停止。
巫术比邪术还要讲究激起怨气,恶犬拨皮之痛足以让它恶出野狼百倍去,它仿佛认准了我。憋得通红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看,我眼神下认识的躲了一秒,就在这一秒之间恶犬便扑了上来。
我见躲只要被咬,也不晓得那里来的勇气反而扑向中间的大犬,凭着蛮力将大犬扑到在地。我背后一阵行动,必定是两只小犬咬在了我的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