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占了些便宜,我手中的M1步枪能够做到如许的连发,而莫辛纳甘却不成以,但是我信赖,即便李平和手里拿的是M1步枪他也一样做不到这一点。
志愿军很罕用过无后座力炮和火箭筒,以是精度并不高。几十发炮弹打了下去,就算那些坦克离我们的间隔不过两百多米,也还是没有几发炮弹能打得中。有几发打中了也是碰运气,并且打在仇敌坦克的前装甲上除了把那上面的高射机枪手吓得半死躲到舱里外,也起不了任何感化。
我没有理睬他们,只在脑袋里缓慢地想着:敢用这类体例来偷袭我军的阵地,毫不会是方才被我们打退的加拿大旅能做得出来的。因为每隔一段时候就要趴在地上遁藏本身的炮火,这看起来简朴真正要做到倒是不轻易,这需求步兵和炮兵的高度协同,以是这支摸上来的军队应当是练习有素的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