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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格兰特王朝没有建立之前,玛斯塔尔女皇――希格拉妮一世曾如许批评伊比里亚军,“兵士就是一群怯懦的农夫,军官就是一群贪婪笨拙的贵族强盗。”伊比里亚军的战役力也便可想而知了。

帕米斯

伊比里亚

帕米斯骁马队一向是公认的大陆最强,固然他们西边的邻居――雷诺克斯人或许分歧意。但无庸质疑,在曾经产生过的大范围马队战中,帕米斯人从无败绩。而骁马队在对抗步兵时也表示得很超卓。以上的统统,起首要归功于骁马队那严格的规律。就我们所知,在马队开端冲锋后,想要在束缚他们,把他们重新构造起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帕米斯人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一对一的话,或许一个帕米斯骁马队不是一个雷诺克斯马队的敌手。但是如果呈现个人作战的环境,那么雷诺克斯人只能在初期与之持平,战况拖得越久,帕米斯人严格规律的上风就越较着。以是,纯真把任何一个帕米斯万骑长当作一介武夫的设法都是欺侮本身智商的行动。玛斯塔尔重甲枪马队或许能一向保持一个完整的阵型,但却没法像帕米斯人那样散看阵型能够很快按批示官的要求重新集阵;而法伦西方面,除非是索格兰德琉斯亲身练习和批示的军队,不然骠马队冲锋后和一群落空头羊的羊羔崽子比拟,除了能说话和会吃肉以外没甚么两样。

玛斯塔尔

翼胡萨根基上是来源于一个阶层,雷诺克斯人称之为“独院地主”,也就是比较敷裕的自耕农。以往的历代雷诺克斯天子都给这个阶层很多特权和照顾,在雷诺克斯,如果一个翼胡萨和一个伯爵打官司,常常都法官都是会方向翼胡萨这一边,除非阿谁伯爵本人也是个“风骑士”。不过到了特兰王朝的末期,因为大量的独院地主中的精英都在329年丧生在了帕米斯,这个阶层的风景也就大不如之前了。

“这个天下上,没有比他们矫捷性更高的步兵了。”索格兰德・琉斯如许评价米亚斯掷矛手。而他的评价也是恰如其分的。

(威廉格兰特针对伊比里亚军队的特性,制定一套合适国情的战术,在将来的几个章节我们会讲到,这里就未几累述了。)

法伦西

玛斯塔尔人真正引觉得傲的是他们的重步兵――方阵军,能够说超越4法兹的长枪、能够覆盖整小我的椭圆型盾牌以及厚重的满身甲才是玛斯塔尔军的灵魂。客观地来讲,大陆上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勇于和玛斯塔尔方阵军正面比武的,因为完整不成能获得胜利。但一样,疆场上没有绝对的事情。玛斯塔尔人因为不正视轻步兵,特别是弓箭手的生长,以是在帝国初期其军队的长途火力几近为零。在大陆公历211年的战役中,帕米斯人让自大的玛斯塔尔人吃足了苦头。可即便是如许,玛斯塔尔仍然没有放弃方阵军的设法,而是为其开端装备其他范例的军队以弥补起缺点。最后,现在的玛斯塔尔各个军团和联队都是以方阵军为中间建立起来。这个做法就比如,不放弃粗笨的重型坦克,而是以其为核心装备一个完整的由中型坦克、自行火炮等其他装甲单位而构成的军队。固然如许玛斯塔尔军重新建立了不败的职位,但也只是限于“不败”罢了。除非变成阵地站,不然玛斯塔尔仍然很难获得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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