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背着吉他骑着单车,向我招手,阳光洒在他身后,帅气无人能敌。这真像是一个梦幻,乃至于很多年后,这个场景还是能非常清楚地在我面前闪现。
阿飞在面前停下,他渐渐地翻开他的吉他,但是才方才把吉他拿出来,大雄他们就从背后冲了上来。
林逸尘握着我的手,好久才说话,每个少年都是身不由己的,阿飞会消逝,必定有他本身也没法把握的来由。而最首要的是,你们都已经长大了。
一
吉他碎片上干枯的血迹像暗色的花瓣,琴弦孤零零地各自垂在两边。
我之以是一向带着这把吉他,是因为我想如果阿飞不熟谙了我,他也必然还认得他搏命庇护过的吉他。
将近走到通道出口时,我的肩膀俄然被人拍了一下。
我打电话给阿飞,是因为我一小我路过广场时,碰到了大雄,被他拦住,是他让我叫阿飞来广场。我晓得大雄一向对被阿飞痛扁的事挟恨在心,以是我当然不该该听大雄的话。但是他最后说,如果不叫阿飞来广场,就奉告我爸妈我和阿飞的事。
并且我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和我所熟谙的那小我实在一点也不像。只是因为,这么多年,不管是在地铁站,天桥,地下通道,瞥见年青的流浪歌手,都会有那么一刹让我感觉有眼熟的错觉。
因为林逸尘喜好弹吉他,而我又喜好听人弹吉他。以是在喝完手里的奶茶以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而,这时候的林逸尘已经是我的男友。
我感觉很对不起林逸尘。
是我奉告他的。
这是一种辨不清真面孔的驰念,惭愧、惊骇、思念、抑或者是爱。总之,就像一个结长在我的胸口,拿不掉,也不敢碰。
但,我始终只是张了张嘴,嚼着林逸尘夹给我的菜,一向嚼到满口苦涩,却还是甚么都没有说。
在余晖的掩映下,林逸尘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红晕,他的眼神饱含密意,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但是手里的琴声却还是行云流水没有涓滴混乱。
当然,究竟上我也向来没有向谁提及过阿飞。包含林逸尘。
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受宠若惊的事,但是在听到老妈无数次对着楼下骂道谁家小烂仔的时候,我只能将本身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流浪歌手的玄色短发看起来很洁净,他的穿戴也没有任何衰颓的陈迹。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专注着弹着吉他,没有人会以为他是个流浪歌手。
我奉告他,如果不是我的怯懦和脆弱,阿飞就不会消逝。
我对他说了谎。固然我是很喜好听阿飞为我弹吉他,但是那次我实在并不是真的想听。
四
颠末地下通道的时候,瞥见一个流浪歌手在弹着吉他。
本来只是一场平常打斗,但是在失控的打斗中,狠恶崩断的琴弦划过阿飞的手腕和脸,红色的血液喷薄而出。
本来我应当很痛恨大雄的,但是那一刻我感觉他和我实在同病相怜。我们因为同一个消逝的人变得相称不幸。
而我最后对林逸尘说的话是,我们分离吧。
但实在,我之以是如许,是因为他方才操琴的神采,让我想起了一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