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身穿灰衣的兵士或卧或蜷在铺满芦苇秆的地上熟睡着,他们灰色的礼服已经看不清本来的色彩,连番的苦战上面尽是泥土和硝烟留下的陈迹,屋子中心的火堆即将燃尽,只剩半截木头还冒着青烟。

“啪!”

老烟枪在军队当中摸爬滚打了十多年,这些年来和军阀打,匪贼打,身上十多处刀枪伤痕就是他最好的功劳,遵循他这个春秋早就应当分开军队回家娶上一房媳妇好好过日子。

旱烟枪里的旱烟已经燃尽,他敲了敲内里的灰烬,然后重新别再腰间站了起来,走到一名熟睡的残兵近前用脚踹醒:“黑娃子,去换岗了。”

军中吃穿不愁,加上老烟枪十多年的从戎经历,在全部团里也都是老资格,常日里活的倒也很津润,但是现在激烈的危急感倒是让老烟枪坐立不安。

黑娃子年仅十六岁,参军不到半年,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发育迟缓,站起来乃至还没有步枪高,不过他的运气好此次幸存了下来,因为春秋小性子荏弱,在全部连队的职位也是最低。

老烟枪前几日保卫吴淞炮台的时候脑袋被飞来的弹片划了一道血槽,从裹着伤口的红色纱布渗入出来的血液已经凝固成了暗红色的血块,但是光荣的是他还活着,望着屋外湿漉漉郊野,老烟枪内心空落落的,不晓得本身下一次另有没有如许的运气。

冷风顺着破洞的窗户灌进屋子,连长老烟枪裹了裹本身身上薄弱的衣从命芦苇秆上坐起来,刨了刨即将燃尽的火堆,凑到跟前让本身和缓一些,他听着内里呜呜的风声,摸出口袋当中的旱烟卷了卷塞进已经磨得油光发亮的烟枪当中,伸进火堆扑灭后砸吧砸吧的抽了起来。

袅袅烟雾逐步覆盖上了老烟枪那一张尽是皱着的脸,他的脸上尽是笑容,老烟枪名叫周繁华,职务为连长,因为一杆旱烟枪从不离身,是以得了一个“老烟枪”的外号,固然他正值四十岁的黄金春秋,但是佝偻的身躯看起来就像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

黑娃子听到挨揍,顿时复苏了很多,仓猝从地上爬起来抱着那杆膛线已经磨平的汉阳造走出了屋子,筹办去替代站岗的另一名残兵。

“磨磨蹭蹭干啥呢,又想挨揍了是不。”看到黑娃子揉着惺忪的睡眼坐在那边发楞,老烟枪将一杆陈旧的汉阳造扔了畴昔,不满的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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