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然,他听到一声嚎叫,在他的右火线,有一个曹兵骑在顿时,手中一把鬼头刀,被六名义兵团团围住,此人毫无惧色,连斩三人首级。高大山哪敢踌躇,举枪就把这个悍将杀死。
高大山指了一下白文选,又指了一下庄有福,问跟在身边的马志安:“马兄弟,有他俩在我身边,你另有甚么不放心的?”马志安嘿嘿地笑了笑,策马回了他的批示位置。
火光中,高大山看到有几个曹兵骑着战马向这边扑过来,他的用中微子能脱手枪射出了一束蓝光,这一束光非常的微小,但能够感受获得,它在黑暗中划出的一丝亮光,只见这束蓝光射在最前面的一个曹兵身上,只听得“啊!”的一声短促的惨叫,就瞥见阿谁曹兵栽上马去。
马志安的打击已较着受阻,曹文诏在这一头增派了兵力,苦战的场面距高大山不过百步,到处都是喊杀声、刀枪的撞击声。
“咳,如果这枪能够连发该有多好呀!”他遗憾地摇了点头,在黑暗中寻觅着能够击杀的猎物。
没有震天似的战鼓雷鸣,更没有海啸般的喊杀声,经过夜战练习的义兵将士们,向着亮光之处猛扑畴昔。
匕首类的能脱手枪,其长处是照顾便利,埋没性好,是单兵窥伺的必备兵器,缺点是射速极慢,因为靠利用者的体温供应能量,每发射一次,都需求再充电,发射间隔时候长。
高大山可不是随便让人捏的软柿子,他命令擂鼓打击,要把桃花坞当作关宁铁骑的坟场。
“奶奶个熊!你小子本领不小,报上名来,杀了你老子幸亏皇上面前讨赏。”曹文诏横枪立马挡在了高大山的面前。
二人打得昏六合暗、日月无光,一来一往,大战了八十回合,两边的将士都停止了打斗,立足观战。
俄然曹营中传出一声“高贼偷营啦!”
步队走了不到五里路,便看到前面一片的亮光,袅袅炊烟升腾在火光四周,熟谙了军旅生涯的高大山,当即就晓得这是曹文诏的营地在做饭。
高大山也是个血性男儿,面对这个殛毙的疆场,他收起了中微子能脱手枪,大喊一声:“白文选,抬枪!”
当他的枪再次充满了能量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敌我了,前面已经是冷兵器的疆场了。
他们觉得是高大山利用了甚么大招,战役意志蓦地上升,杀敌的欲望顿时升腾起来,呼啦啦地冲上去与曹兵厮杀。高大山再发一枪,又是一声惨叫。
就如许,高大山把中微子能脱手枪当偷袭枪用,只可惜这把枪的有效射程是三百米,不过在冷兵器期间已经充足了,他骑在千里追风的背上,一枪一个,前后杀了曹军五十三人,使得马志安这一起军马进步的速率远远超越别的三支,已经靠近曹文诏的中军大帐。
骑在顿时的高大山勒住缰绳:“马兄弟,曹文诏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一仗我必须出马。你带你的步队打好这一仗就是对我最好的庇护。”
白文选扛着大枪也来到高大山的面前,高大山对他道:“白保护,从现在开端我不需求这把枪了,从明天起这把五虎销魂枪就归你了。”
……
曹文诏的副将刘胜利趁机抢走曹文诏,并号令身边的五名弓箭手射杀高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