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二十四岁,正值芳华韶华,个子比高大山高出一截,身材魁伟,两眼炯炯有神。
最为难堪的就是郝摇旗,当然,高大山不会跟他普通见地,真的去取他的人头,倒是高迎祥发话了,郝摇旗欠高大山一颗人头。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设备的,而穿在高大山身上的綿甲只要甲身和甲袖,实在他内里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高大山说这话还是有私心的,万一李自成在这里挂掉,此后的汗青走向他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
因为粮草完善和官军围追,三月二十五日,王嘉胤决定挥师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地界,以寻求更大生长。高迎祥被任命为前锋官,高大山的第八队成了前锋中的前锋队,向延水关进发。
当将领们手捧着白花花的大米时,还不敢信赖这是真的,有的人还把大米放进了嘴里,不断地嚼,因为他们太久没见过大米了,平时能够吃到的都是高粱小米之类的。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步队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地,与义兵魁首王嘉胤的军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兵与王嘉胤汇合,一时候,王嘉胤的义兵达到二万余众。
李自成被打动了,他让人拿来一顶水磨锁子护颈头盔,送给高大山,道:“这顶头盔就送给你,你头上阿谁破玩意别再戴了。”
他抖擞精力,提枪催马,杀到一个乡勇面前,一枪轧在乡勇前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一枪刺破仇敌胸膛的时候,能够感遭到肉被扯破的声音。
兵器倒是他本身选的,甚么刀、弓、剑、锤他都不会用,只要这把能够做刺杀行动的枪,他自以为还能够耍两下。
这就是战役的残暴,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大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虎帐里的人们沉浸在高兴中,健忘了时候,健忘了饥饿,直到厨子军前来取米做饭,人们才从高涨的情感中,沉着下来,另有人抢着帮忙淘米做饭。
城门一开,李自成便率其部下杀入了城中。
李自成道:“峻山弟,攻城的事就交给哥,你带步队给我压阵就行了。”
再看李自成,两军一交兵,身先士卒,跃马杀入敌阵,前后砍倒两个乡勇,比比本身,高大山看到了本身与名流之间的差异。
石楼守军是平阳守备蔡芝山的部下,这是一支练习有素的处所军,守城的只要五百人的兵力,没有火器。
头上戴的瓜皮帽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他感受有点像马戏团的小丑,或许是高迎祥没有像样的头盔送,就随便送了顶帽子。
高大山站在城头上,胜利的高兴方才爬上眉梢,面前俄然一黑,整小我往地上倒去……
二位百户对高大山佩服得五体投地,整整五十大麻袋,统共一万斤大米,被抬进了义兵大营,高大山豪杰般地被迎进虎帐。
高大山悄悄打量身边的李自成,他戴着一顶红色尖顶毡帽,也是蓝色绵甲,背上斜背着一张反曲弓,腰间挂着一把短剑和一个牛皮箭囊。
鲜血飞溅,一小我头滚落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