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食品把我带到了这里。
我说,元石并不能让你真正变美!
我说,有干系,大有干系!你说爱情是甚么?
不管甚么我都是一学就会,因为我是最聪明的地精!
成果,你必然想获得――被我丢弃的上神们,她真的那么做了。最后她哭着对我说,她的白马王子并没有呈现。
我说,那你去吻将军,或许他的白马走丢了,以是不敢来见你。
她说,你错了。被忽视的吻,向来都不是贵重的!
我很难堪,不是因为索索艾那句话。而是因为,我的身后站了三单身材高大的地精。想必他们也认出了我,如果传出去,在这夜鲨城当中,我的名声将会一落千丈。今后今后,我的身份将被质疑,我可以是任何范畴的专家、我是巫师阵营中的布道者、我还是一名政客……我统统的身份将会因为这一出错,成为千古大恨。
不,这里本来有食品的,只是我以我的仁慈誊写了一个传奇。
阿谁笨拙的母地精果然去了。返来以后,令我不测的是她一身轻松。
我要把那些占据者赶出属于我的城堡。
我说这是不成能的事。
因而,在前次迎来兽潮的时候,我就从城墙上跳了下来。
我说,各位大爷,有话好说……
我说,但是,我的初吻――
只是,我追着我的胡想,追的太远,一不谨慎,我被胡想带到了这里。
她说,起码元石能让巫师脱手,那些巫师能让我变美。
噢,这个鬼处所,实在没甚么可吃的。
我向他解释说,莫非您不以为,将灵器变成成品,也是一件不轻易的事吗?
我说,我只想问,如何接吻。当然,在我拜别以后,你必然要忘了我是谁。
成果,你懂的。将军的父亲一小我返来了。
她说,对付那些人,并不难。难的是对付你这类处心积虑想要结束我单身糊口的人。你要晓得,我现在过得有多舒畅,就不要再来打搅我了。
我说,如果我勾了,那岂不是更会被夜鲨城的地精所鄙弃?
好吧,没有人比我更愤怒这个名字了。
因而,我得出一个结论,夜鲨城中不需求最聪明的地精,他们需求的是蠢货。
呃――你这个笨拙的肥胖到流油的绿皮母地精。说这话时,你考虑过你的初吻吗?你莫非一点都不在乎吗?
我说过,我以我的仁慈放过它了,在我找到它之前,这句话必然会算数的,我包管。
比如炼器,笨拙的将军很活力,问我为甚么我会将一件灵器炼成了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