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内里地上睡就好。”说得那叫一个云淡风轻,仿佛睡地上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似的。
“我先带你去族长那边报备一下,然后我们就回家。”‘回家’两个字被谭晟特地放慢了说出来,带着不一样的意味,他细心看着简卿的神采,见简卿只对部落里的东西很猎奇,没对他的话有架空,就放心了。
“呃,要不,你和我一起睡?”简卿勉强将眼睛睁大了一些,听到谭晟要去睡冰冷冷的地上,而本身却兼并了人家的床,内心升起一股惭愧。
进到屋里,简卿才发明内里另有一名高壮的大叔,正在打磨着一把骨刀,呃,是骨刀吧,他看过谭晟用的。
另一边的体系快速展开眼睛,翻了个白眼,又再次闭上。
“好,你去忙吧。”简卿摆摆手,一点也不客气地让谭晟去筹办晚餐,本身则落拓地坐在床沿上,小腿甩啊甩的。
留在原地的谭晟很愁闷,搓了搓手掌,回味着简卿细致的肌肤,仿佛方才的温热还没有消逝。看罗阿姆都牵着简卿进屋了,他无法地摇点头,赶紧大步赶上去。
他们来到一处大院子前,谭晟上前拍门,不一会儿,门就从内里翻开了。
简卿瘪瘪嘴,别扭地解释道,“归正我们都是男的,怕甚么?就算雌雄有别,我们又不做甚么,应当没干系的。”不晓得是在安抚本身,还是在安抚体系。
很快,谭晟就一身清冷地回到房间,很天然地爬上床,躺在了简卿身边。
“嗯。”简卿很天然地承诺,他就没想过本身一小我住的。他又不会做饭,更何况还是这类‘陈腐’的做饭体例,那就更不会了,当个米虫就是他最大的心愿了。
“我先去筹办晚餐,如果你饿了,就先吃个甜果垫一下,我很快就好。”谭晟将随身挂着的兽皮兜子解下来放在简卿身边,那边面是谭晟在回程的路上摘的甜果,是简卿喜好吃的。
“没有,我信赖谭晟会照顾好我的。”简卿点头,他对谭晟很有好感,在这个部落里,他也只要谭晟是最熟谙的,天然是但愿由谭晟来照顾他,何况,他对谭晟仿佛另有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豪情在。
“嗨,是谭小子啊,快出去。”说话的人面孔很浅显,但浑身披发着暖和的气味,很轻易让人靠近,他就是族长普达瑞的朋友罗琳。
一声“好”使简卿含混的思惟清了然一些,他方才说甚么了?嗷,谭晟不会感觉他很随便吧?(亲妈表示,你想太多了,谭晟只但愿你更随便一些才好。)
简卿对此还是能接管的,他今后也要住在这里,大不了再遵循本身的爱好装潢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