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璃还很等候本身用了两个金手指以后,变得又有钱又聪明的。
这电子书装在他的脑袋里,他随时能够翻看内里的书,非常奇异……方才重生的他,当时就感觉,这应当是老天爷给他的金手指!
“她也不想想她的父母……”郑璃叹了口气,但又感觉蒋欣沐没想着父母,实在也不奇特。
两篇文高度类似,而很较着,魏凯写得更成熟,唐谨南发的,就像是顺手写的了。
他很喜好科幻,就构思了一部科幻小说,颁发在网上以后,因为文笔不错,构思松散,逻辑性又强,那部小说一炮而红。
她的第一世身材不好,向来都是统统人都让着她的, 第二世呢?一开端过得普浅显通的, 除了偶尔碰到个极品同窗再无其他, 厥后嫁给了周俊林……
“这个魏凯也过分度了吧?”郑璃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抄人家书就算了,竟然还倒打一耙?!
等等!
本来这类“照搬”的抄袭,又没红利,发文的还是个之前没写太小说的……发明了以后删了也就没人究查了。
魏凯当时候成绩是吊车尾的,家里也没钱,能找到这么个女朋友已经很对劲了,毕业后,两人就结了婚。
他不写这个了,有没有能够去写别的?
成果,魏凯不罢休。
一个抄袭的门生……唐谨南俄然成了X大之耻!
郑璃无语地看了蛋蛋一眼。
“仆人,不是哦!此次的人生赢家,他是个搞文学的!”蛋蛋道。
四周的几个本就蠢蠢欲动的男生看到这一幕,立即就跳了起来,帮小美女出头。
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啥都有父母给办好,蒋欣沐年幼时有些娇纵,但开端读书以后,她就娇纵不起来了。
蛋蛋很快就把任务信息展现在了郑璃面前。
但她太胖了,还是不受人喜好。
又是聪明……好吧,聪明确切是人生赢家的标配。
这也就算了,竟然另有人在看过他的小说以后,发明他小说里写的一些东西,是能够在实际里实现的,然后……还真给做出来了!
她去魏凯租住的屋子里搞卫生,更看到魏凯跟人谈天的时候,称她为死肥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