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丛林里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矗立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俄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主动,收回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觉得是终究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但细心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闪现出黄麂或岩羊的身影,而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匍匐。
狼固然是残暴的食肉兽,却也有着激烈的母爱。紫岚还是头一次有身,它像包含人类在内的大天然里统统的雌性植物一样,当小宝贝在本身的体内调皮地踢蹬爬动时,它体味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运感和奥秘感,同时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将来的运气深深地担忧。它忧愁宝贝是否能安然出世;忧愁本身是否有充足的奶水把宝贝哺养得结实;忧愁宝贝是否能制止诸如猎人、豺狼、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攻击。狼固然是尕玛尔草原的精英,是丛林里的强者,平生都在处置血腥的殛毙,但在狼牙还没有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期间,是极易成为其他食肉类植物捕杀的目标的。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夺目,养鹿场东端那间守更的草棚搭得两层楼高,便于察看和瞭望。守更的猎人在草棚上烧着一堆篝火,怀揣那支让丛林和草原上统统的食肉类猛兽都心惊胆战的猎枪,端坐在篝火边咂着水烟筒。那条明白狗在鹿场的栅栏外来回逡巡。
俄然,紫岚脑筋里跳出一个奇妙的主张来。在离石洞不太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内里有一大群活蹦乱跳的马鹿。它被本身大胆的动机所冲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冈。登高望远,大地乌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鹿群的地点地。它内心涌起一阵打动,很想当即跑到养鹿场去显显技艺。这时,一阵风凉的晚风劈面吹来,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内心方才升起的冒险的热忱直线降温。不错,养鹿场上有一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并且被栅栏围困在一个范围极其有限的空间里,很轻易捕获,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周到看管着,另有一条非常讨厌的明白狗。那明白狗的嗅觉和听觉都不比狼减色,还没等你靠近栅栏,它就会收回汪汪的报警声,把猎人引来。紫岚想起火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妄图口福,想盗窃养鹿场里的鹿,成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袋,洲洲被铅弹洞穿了肚皮,白花花的狼的脑浆和红艳艳的狼的肚肠流了一地。能够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实在的灭亡之地,是以固然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馋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风险。唉,算了吧,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低头沮丧地想。
对紫岚来讲,小宝贝是否能安然出世本身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美的接生体例,它只能靠运气。对宝贝在童年期间是否能制止天敌的攻击,也是一半靠运气安排一半靠本身的周到防备,这个题目仿佛还挺悠远,不消太焦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题目,就是要使本身有充足的奶水哺养小宝贝。而要使本身有充足的奶水,就必须先使本身有充足的食品。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奉告过它本身想当狼王。当然,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觊觎狼王宝座的。所分歧的是,黑桑比其他成年公狼想得更苦,表情更火急。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时候,黑桑常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固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些。它紫岚非常赏识黑桑的胆魄和毅力,或许是出于一种刻骨的爱,它感觉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当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洛戛,固然也凶悍非常,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格上和黑桑不相高低,但黑桑聪明出众,脑筋比洛戛矫捷多了。真正的强者该当是体力和聪明的高度同一。而洛戛是个四肢发财脑筋简朴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寻食,会莫名其妙地号令狼群齐声嗥叫,微弱的朔风把狼的嗥叫声传播得很远很远,这等因而在给猎物报警,连再痴钝的岩羊也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戛竟然还笨拙到在明白日去打击一个猎人的营地,这等因而飞蛾扑火,白白就义了好几匹至公狼的性命……如果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