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淡但是又毫无神采地走到了第三十六号杯盏前,手腕轻转,食指轻弹,远在数米以外便萧洒地将手中的币尽数弹入了杯中,毫厘不差,姿势萧洒。
今后,另有更多的残暴等候着林雪儿呢。
恰是如许伤害冷厉的男人,一袭月白衣袍华贵无双,现在正缓缓向着投币的方向步去。
当黑布翻开时,盘中的金钗熠熠生辉,在屋内的灯光映照下,折射出夺目的金光。一片灿灿的金色,如同三月里残暴的阳光,美得让在场的女子尽数呼吸一窒。
广阳侯夫人也不由笑道,“这支赤金牡丹簪子实在是过分精美了,便是我也有些不舍得送出去呢。”
若单论面貌,温书墨比之段傲阳,实则并不减色分毫,二人俱是端倪精美,称之为玉树临风也不为过。
“狐狸精!”林雪儿在一旁看着这一幕,气得直顿脚,满脸都是仇恨与妒火,娇柔的端倪被肝火囊括一空,转而泛上几分狰狞。
但二者的气势,倒是谬之千里。
鲜红的牡丹映着她泛红的双颊,真真称得上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一张粉嫩无瑕的俏脸自是美不堪收。
大朵的红色牡丹,与金色的簪身遥相照应,金与红,交叉出动听心魄的斑斓。
心中虽早已盖棺定论,但当寺人的公鸭嗓子远远传来时,她心中犹是升起了几分不实在感,望向台下的目光微微摇摆,“恭喜第三十六号,林将军府的林绯叶蜜斯,成为了本次牡丹宴的魁首。”
说罢她便亲亲热热地搂过林绯叶的肩,将这支金簪插进她如云的青丝当中,本来素雅风雅的发髻,有了金簪的装点与牡丹的烘托,在现在又添几别离样风情。
而段傲阳则是完整与他差异的气势,多年驰骋疆场,杀伐交战,为他身上蒙上一层嗜血的气味,整小我如同一只结实美好的猎豹,无时无刻不在等候着捕猎的良机。如许的男人,更伤害,却也更吸惹人。
林绯叶垂着容颜,唇角微微一弯。
牡丹,乃是这人间最为华贵的花朵,国色天香,倾国倾城。而也只要红宝石,才气够雕出其的雍容与高贵。
何况,这颗红水晶的形状本便与花朵极其符合,雕镂而成的牡丹也显得浑然天成,没有分毫的砥砺陈迹,握在手中的确令人爱不释手。
在场合有的女子,都为这支簪子的巧夺天工而赞叹,羡慕的眼神,紧紧地凝在簪上没法拜别。
一如她当年乃是摄政王妃时,不必决计板起脸来,周身便环绕着不怒自威的气质,将摄政王府里上高低下办理得井井有条。
温书墨脾气温润,可谓是翩翩佳公子,是这乱世里的一缕阳光,洁净澄彻,不染铅华。直叫人想起书里说的“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是昔年的状元郎,诗书礼乐样样精通,整小我都是那般文雅如画。
林绯叶的心,情不自禁地揪紧了。
林绯叶落心中动了动,但更多的心神,却被紧随厥后的那名月白衣袍的男人吸引而去。
络绎不断的才子才子不竭上前投票,此中白衣如雪的温书墨便显得格外惹眼,他冲着林绯叶一笑,随即毫不踌躇地将手中的金银铜三币都放到了三十六号的杯中。
林绯叶越是这么想,心中便越是恨得牙痒痒,只是面上还是挂着温婉风雅的笑容,谛视着场上的这一幕。
如水般清澈的眸光,望向场下世人,不出不测埠在此中瞥见了很多惊羡与瞻仰的眼神。当视野撞上眸含刻骨恨意的林雪儿时,她只淡淡一笑,只是那笑中,包含着多少不屑一顾的轻嗤与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