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办结束,慵懒地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儿,等候着唐祈玉的驾到。
“萝萝。”一身休闲装的唐祈玉摘下头盔,暴露了他的乱世美颜,剑眉星目,硬挺的鼻梁和性感的薄唇,倚着酷毙了的摩托车,的确就是阳光下行走的荷尔蒙,但同时又如他名字般透着一股温润如玉的气味,两种分歧的气质兼并在一起不但没有违和感,反而有种恰到好处的调和,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之前在孤儿院的时候,她整天跟在唐祈玉前面,的确就是一个跟屁虫。
就好似某个面善之人,明显晓得那是谁,却恰好唤不上名来,这类呼之欲出,却被硬生生地卡在喉头的感受实在难受,想了半天无果后,决定放弃持续扼杀她的脑细胞,用力地晃了晃脑袋,不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