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铮脚还没踏进门呢,兔子先他一步蹦跶进屋,还会转回个脑袋看他,脑袋一晃,耳朵也跟着摆布晃了晃,仿佛在催他快些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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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落地后傻傻愣愣,小爪子踩在地上颠倒置倒。那种感受像是喝醉了酒,全部兔子在天上漂泊。
一滴、两滴。
它不要走!
白细用霍铮给他的洁净菜叶填饱肚子,蹲在对方大腿上梳理满身的毛发。花斑狗为它出的这个主张的确很好,人公然喜好敬爱的植物。畴前铮铮从不让它靠近,它想都不敢想,有朝一日竟然能跳进对方暖和的怀里,蹲在他大腿上舔毛,铮铮的大腿健壮有力,它忍不住用爪子踩了踩,镇静的磨牙。
“……”
霍铮抬脚,跟着行动,赖在他脚上的兔子颠了颠,兔子怕掉下去摔着,罕见的伸出小爪勾住他鞋子,小脑袋点点,眼神无辜又敬爱。
白细抖了抖耳朵勉强打起精力,兔子舞是它最特长的卖萌绝活了,讨不得对方欢心,只好另择体例,让铮铮对它刮目相看吧。
兔子蹭蹭霍铮,将咬在嘴里的麻绳放下 ,屁股一扭,背对着霍铮蹦蹦跳跳分开,霍铮看它蹦远了,持续叼起剩下的麻绳过来。
很明显,兔子要赖在霍铮的大腿上不走。
因四肢太短,行动显得笨拙敬爱,仿佛在舞解缆子。
白细动了动耳朵,窝在霍铮腿脚下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