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葭翻开锦盒,只见内里放了一条丝帕。手触摸上去质地柔嫩,手感丝滑,是用上等的丝绸所织。而帕子上的雀鸟缠枝绕芙蓉图案更是描画的栩栩如生。
她说着看了看盆里的萝卜:“咋没洗呢?那河里水凉吧,要不你给我吧,我趁便帮你洗了给你送家里去。”
高李氏咬牙切齿地碎了口吐沫:“几个小蹄子,敢拿侯远山捡返来的一个丫环跟我们家浣姐儿比,想起来我就活力!”
此中一个笑着打号召:“呦, 本来是浣姐儿她娘啊,吃早餐了吗?”
“高浣顶多算是杂草地里的一支鲜花儿, 这女人的模样可称得上是天仙了。那里能比得了?”
高家就在村口,离河边近。高李氏这一大早过来原是想洗两根萝卜,待会儿搀着豆腐熬汤,没想到刚一来便听到几个碎嘴的婆娘们胡说八道,她顿时便气不打一处来。
掌柜的上前先容道:“店里大多数人家接的活儿普通都是络子、荷包、丝帕之类的,详细的要价则要看小我的技术了。袁丫头做的那些是店里最浅显的,代价女人也都晓得。另有这些做工相对烦琐的,是十文钱一个。”
沈葭倒是对这个代价不甚在乎,一分代价一分货,如许的花腔比较庞大,破钞的时候天然也多。
沈葭接过掌柜的递过来的一个荷包,细心的瞧了瞧,用苏绣内里的纳锦针法,做工的确比沈葭手里的要邃密很多,但也算不得上品。
袁王氏瞧见她快步上来,笑呵呵地打号召:“呦,高嫂子出来洗萝卜啊,这萝卜白白胖胖,长得可真不赖。”
掌柜的了然地点头,继而将目光落在沈葭的身上。
只一眼,掌柜的便感觉这女人的身份定然不凡。纵使不是甚么令媛大蜜斯,也该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
侯远山带着沈葭和叶子到了县城今后便分开了,侯远山本身往酒楼里送猎物,沈葭和叶子则去了县城东面的一家斑斓阁。
“我传闻来生他娘认那女人当干女儿了?本身家里都揭不开锅了,现在又添上一副碗筷来,也不晓得来生他娘如何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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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伸手接过,顺手递给打杂的小厮,笑着道:“都是老主顾了,那里还需求查验,你做的活儿我哪能不信?”
袁王氏没获得高李氏的准信儿,内心不免有些失落。但也只是笑了笑:“那行,嫂子你快归去吧。”
叶子上前挽上沈葭的胳膊:“小葭姐,你想要接些甚么样的活儿尽管和掌柜的说,他们店里的种类但是全部县城最多的一家了。”
“听你这么说还真是,这女人模样长得好, 但是把咱村里的高浣都给比下去了。”
沈葭接过针线,在屋子里扫了半圈儿,最后在左边一张圈椅上坐下来,顺手拿起茶几上的绷子将绣帕牢固住,低头当真挑着上面的丝线。
见叶子接下,又笑着问:“袁丫头此次筹算拿多少丝线归去?”
三天绣出一个八十文的荷包,实在并不算很高的代价了。不过幸亏当代的物价便宜,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讲,这的确算得上是家里不小的一笔进项了。
袁王氏这般想着,不由嘲笑道:“咱这十里八村的也就出个来春是举人,现在也娶了妻,不过我们家来旺到底也是来春的堂兄,到时候来春如果出息了,总能沾点儿光。”
“得了,来旺他娘,你忙活去吧,我还得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