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是田鼠肉质鲜美,外相光滑精密,五只就能卖上一个金币;恨的是这东西滑不留手,一每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片片好不轻换衣侍精力的庄稼被这群死东西啃倒,每年因为大田鼠都要丧失很多粮食。
……
“……”
“大兵哥威武!”
四周的兵士跟着起哄。
老王头刚拔完杂草,正拉着一板车的杂草往城边的牲口棚走,两眼却不看路,只盯着路边的稻田看。
老王头颤颤巍巍的把杂草堆上车,内心难过极了,有些钱都花掉了,这可如何办?
就在老王头纠结的时候,拎着大田鼠想着早晨吃肉的大兵哥笑不起来了,就在他对劲的时候俄然呼啦啦冲过来一群宪兵,还没等大兵哥说话,这群宪兵就伸手夺了大兵哥手上的大田鼠,从天数头上拔下箭矢看了看,面无神采的抬开端,对着身后的宪兵一挥手:
城墙下的巷子顺着城墙一向连接到云中城北门,当初少年他们就是从这个门入城的。比来几天,等候入城的灾黎数量终究少了起来,偶尔才有后进的灾黎扎堆呈现在远方,落单的灾黎大部分都被那莽莽的丛林吞噬了。
“不敢不敢……您曲解了……”老王头懵了,如何让这个败家玩意闻到腥味了呢。
老王感慨了下这世道,摇着头,从侧门进了城。
没想到刚走两步就被人拦了下来。
“不敢……?哼!这是甚么!?”大兵哥猛的一掀,板车上的杂草被推掉小半车,顿时暴露了几只肥嘟嘟的大田鼠。
最开端看到这根箭矢的时候,老王内心哈有点犯嘀咕,偷偷摸摸的把猎物藏了起来,好几天早晨都不敢出门。不过跟着捡的多了,老王也垂垂收齐了害怕心,内心感觉或许这就是哪个从戎的闲着没事出来射田鼠取乐罢了,毕竟比起那毫无来由的害怕,还是这肉嘟嘟的大田鼠更实惠一点。
“大兵哥万岁!”
一股霉潮的味道劈面而来。
屯兵所是修建在城墙上的修建,有房顶,有点近似烽火台,但比烽火台更大,在战时能够给一个150人的满编连队供应补给堆栈、留宿和战时病院的空间。因为末往厥后自城外的威胁由人类变成了怪物,以是屯兵所的防备才气实在并不出众,主如果给兵士们一个遮风避雨的处所,平时首要以储存战时物质为主。
“呦,这不是王大爷吗?传闻你比来挺肥的啊,有没有甚么发财的法门啊?”刚出院的大兵哥点头尾巴晃的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板车上,右手看似随便的扒拉着车上的杂草。
走着走着,俄然就见整齐的稻田有一处倒伏,老王头眼睛一亮,放下板车,挽起裤腿,三步两步就走了畴昔,然后就见他一脸喜意的拎着一只大田鼠走了返来。这只大田鼠能有三四斤重,脑门正中间插着一根印有云中城官方标记的铁头木杆的箭矢。
这里是屯兵所的第三层,即便是战时,这里也只是作为储藏兵甲的堆栈和存放尸身的临时停尸房,在平时,这里连堆栈都算不上,食品、兵器等物质都堆放在二层,一层是兵士歇息室,而这暗淡的三层中就只要一些靠近淘汰了结又舍不得扔的兵器、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