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合见我不明白,他这回倒是没损我,而是很端庄的指着东边那片林子说:“你瞧瞧,东边是药泉山植被最富强的处所,绝壁峭壁,少有人走。狼最喜好这类野草丛生的鬼处所,地区大,藏匿点多,以是我猜想它们在那边的能够性很大!”
因为在这只断脚上,穿戴一只只要山里女人才穿的粗布压草鞋!
早在我们没从戎前,我们就常听别人说云南那边摩擦不竭,我和罗爱国私底下也聊过,哥俩都以为越南小土豆太放肆了,迟早我们这帮当年老的要教诲教诲他们。
余合低头瞎揣摩,说我们不能把目光放在一处,现在找不到狼活动的迹象,申明那牲口很谨慎,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找衣服,找女人头发,找残肢断骨,总之我们要找能找的统统,不能被仇敌利诱了!
庞良章祖上十几代都是走隐士,他们是猎人中的猎人。在庞良章的条记里,他形象的描述了狼这类植物的习性,还报告了它们喜好的活动地区。
我昂首看着他,那一刹时我俄然感觉有些不熟谙面前的余合了。
一样狼也是笨拙的,它们的包抄圈总会预留一个口儿,这个口儿普通开在猎物进食的地区,或者是有水源的处所,特别是离开狼群的孤狼,它没法设伏,以是水源就成为了它的食品首要来源地!
“啥,寻水源?”听了我的话,余合停了下来。
余合说着话,目光炯炯的看向西南边向:“你要不提这事我都忘了,当年我们在内蒙打狼,找不到狼就蹲水沟子,均匀一天打死两三只那是很轻松的事。走,我晓得那边有条小溪,我们畴昔瞧瞧!”
我愣充豪杰,把手里的女人脚玩弄了一圈,当我瞥见那白森森的骨茬,另有骨头里凝固的血液后,我是再也装不下去,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啥,你……你说她死了?那是被……被甚么东西咬死的?”
余合坐在树根底下一向看着我弄好后,他才吧嗒吧嗒嘴,对我说:“我之前在内蒙打了两年狼,对狼这类植物不敢说体味,但也晓得很多它们的习性。狼这类植物鬼精鬼精的,人常走的处所它们是不会去的,而它们攻击人最大的启事,就是它们找不到食品了。”
“还孤狼?你可拉倒吧!你干爷爷谁呀?他……你……你再说说,你干爷爷还说啥了?”
余合说了半天,我还是很猎奇我们为甚么一向往东。
看着余合抽烟,我温馨的拧开了水壶盖子,猛灌了一大口。余合说的很对,吐出来以后,这胃里还真是舒畅了很多。
但庞良章在条记里还写了,说地形只是捕狼的参考之一,狼这类植物是很奸刁的,群狼会操纵地形,乃至能够把猎物赶进提早设好的包抄圈里。
余合笑着,指指我的水壶,同时拿走了我兜里的烟。
他盯着我半晌没说话,终究点头笑道:“行,按新兵来讲,你还真对老子脾气,但别装了,想吐就吐吧,不丢人。我当初去湖南打匪贼,第一次开枪就打死了一个男的,那场面我现在还记得,当他脑袋着花的时候,我就吐我们连长鞋上了!”
当时也是年青好胜,我就跟在余合的身后,尽力回想庞良章条记里关于狼的内容。
我内心想到这些,又想到了先前余合发明的那几撮狼毛,俄然心生预感,暗想如果咬死村里女人的是一只狼,那这只狼……会不会是离开狼群的孤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