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罡韬从浩楠手里接过牛鞭,甩给垫窝狗:“光晓得瞎跑,去!把车带回连部,奉告炊事班,做几小我的饭,就说慰劳团来了。”
工地上的劳作简朴而沉重,每天干活、用饭、睡觉,仿佛把人变成了机器。每天凌晨醒来,顾罡韬都会产生一种打动,那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睡下去,整整睡上一天,再美美地吃几条杠子馍。
他俩并肩坐着,黛微理了理头发,望了顾罡韬一眼,等候着他说话。他只是傻傻地看着她,黛微较着地肥胖了,下巴尖了,额头也落空了光芒,眼睛里满盈着难过。
“这么庞大的工程,如何就看不到一件当代化设备?你们可真成愚公了。”黛微说。
工地上的炊事千篇一概,每人一条杠子馍,一碗小米汤或咸拌汤,再加一小碟疙瘩咸菜。顾罡韬另有一个发明,民工们几近大家都端着一样的特大号珐琅碗,大号珐琅碗的优胜性很多,一是盛很多,特别是当你和炊事员干系好的时候;二是它能够让你把饭舔得一干二净,压根儿不消洗碗。顾罡韬很赏识垫窝狗舔碗的技能,他不是把脸埋在碗里一下一下地舔,而是捧着碗捂在脸上,伸出舌头,两手工致地转动老碗。如果阐扬设想,这行动就像维族歌舞中的敲击手鼓。
顾罡韬身为连长,不但要管好上百号人的劳动、安然,还得操心他们的吃喝拉撒睡,哪个小队送来多少口粮,饭菜花腔如何创新,油盐酱醋还剩多少,全数要装在他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