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流亡战国末年 > 《野史;切糕人列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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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令乃点头曰:众邦和睦亲民,路人皆知。吾亦坚信之。

凌氏怒:一百六十万钱如何有之?

管令者痛斥凌氏曰:此等良善之邦友,何故毁其衣食之物?

路人丙叹之曰:尝在福中,百钱足斤,今观其涨势,乃知,错之福也!

长史令学仕言:尘凡之美矣,盖因有此等浑厚之良民也!执笔之初,细嚼我天朝万民之福也!

色目民气惧,乃告城之管令。

凌氏之暴,十六邦友连横皆不成敌之。倾其糕,毁众之车合一十六乘,伤之数人,凌氏傲立之,无毫发之伤也!

今有民,岳阳凌氏,欲买糕。孔武之有也,能人莫敢近。刁其糕之不实,成色之不敷也!

管令怒其凌氏凌人:邦友如此之大义,汝此番欺人之恶,教汝监狱足之七日,自省去也!

凌氏乃曰:此番刁民诈我也!

有西域色目人,豪放而知义,粗旷而知礼。其人微禄而贩糕,路人皆口碑之。城之管令尝有赞词曰:邦国异面之良民也!

凌氏虽暴,莫能过之管令,乃服。

……

色目人倍感大恩,作揖长谢,后,欣但是去。

管令欣喜叹曰:汝此弱态,久营必亏!汝此做派,实乃彰显我民风之浑厚也。也罢,吾先垫付与你一十六万钱,凌氏当偿还与我,不教凌辱尔等!

管令曰:如何诈之?

色目人泣而嚎之:令长,我等何其冤也,其人之刁悍,吾等惊惧,恐避之不及,何使诈其人之说?

路人甲叹之曰:尝以百钱之购,唾其遗也。今观之,何其惠哉!

凌氏皆否,分歧。一而凌辱十六寡也!

邦人诚诚否之,义正其名。

路人乙叹之曰:漏闻百钱之价,欲购之平常,去者如此,环而寻之,终不得也!

管令乃专断曰:此糕者,泰而涨势,千钱十两,合之众一百六十万钱也。凌氏乃付之。此事做罢!

色目人乃曰:其人虽暴,理做赔付。然,吾怜其意气用事,收其否极之价,乃百钱十两也,合众一十六万钱也。莫敢多取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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