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流行先驱 > 第十四章 初代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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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了好半晌,女孩才反应过来,惊奇隧道,“等等,你是说你要签下他,当歌手?”

“好了,内森,我们去事情吧。”关掉网页,女孩站起家来。

内森・查普曼一想到这个就很头疼,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很快,几分钟的视频结束了。

“……”内森感受本身心脏上被捅了一刀,愁闷得想吐血。

I_tried_to_be_chill_but_you’re_so_hot_that_I_melted

I_fell_right_through_the_cracks

有人说,打击常常是最好的动力。

But_I_won’t_hesitate_no_more,no_more

歌声好,词好,旋律更好。

Before_the_cool_done_run_out

内森听了一会,撇了撇嘴,很不觉得然地讽刺道:“嘿,就这水准,也不如何样嘛!”

因为,她的ID是泰勒。

“李奥,本来他叫李奥?真是个好名字!”内森表示地很冲动。

说到底宿世的李铭城都还是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以是他不会像很多纯熟的中年男人一样沉稳,他还具有着那股子年青人特有的冲劲,无所害怕。

“哦,对,事情……”内森机器地应了一句,回身往外走。

女孩歪着脑袋奇特地看着他,伸脱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内森,内森?嘿,你在想甚么?”

Now_I’m_trying_to_get_back

但是,就是这么一种有瑕疵的声音,伴跟着轻柔的吉他声,传入耳中竟然让人感到一股沁入心脾的暖和感受,就像七八点钟的阳光,明丽,但不炽热。

I_reckon_it’s_again_my_turn

“好的,内森,我看完这段就去。”女孩很不买账,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

“你要干吗?”

“就是阿谁华裔小子!”内森指着电脑急道。

公然,又是阿谁让他讨厌的华裔小子。

那行字写着――

他特别不睬解女孩像个狂热的粉丝一样的行动,这让他感受本身很失利,本技艺下的歌手不喜好像杰克逊,玛利亚,菲斯希尔那样的大牌明星,反而对一个不入流的专业歌手这么入迷,这让他很思疑本身的歌手是不是赏识程度出了题目。

从纽约返来已经有好几天了。李铭城早已从纽约之行的打击中缓了过来。

…………

“……

另一小我倒是没那么狂热,她最多就是偶尔留下一两句鼓励的话。但就是这么简简朴单的几个词,就充足让李铭城心神不定。

作为一个音乐制作人的灵魂在内森的脑海里吼怒。

“嘿,女人,歇息时候到了,我们该事情了。”内森・查普曼拍了鼓掌试图引发女孩的重视,一边走向坐在电脑前的女孩,“你再如许下去,估计我们后年都发不了专辑!”

And_nothing’s_gonna_stop_me

Well_you_done_done_me_and_you_bet_I_felt_it

I’m_yours

“干吗?当然是签下他!”内森几近是叫了出来,“嘿,信赖我,如果这首歌真是他写的,就凭这一首歌,他就能比亚伦卡特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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