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乱世栋梁 > 第三十四章 对质

我的书架

而那日带着游军抓人的食肆伴计林夏,穿得干清干净,气势实足的看着李笠。

但是,石龟就摆在面前,而李笠瞎编的事情,看模样莫非也要成真?

卯金刀刘,牵涉到“金刀之谶”,这谶语自晋时就有传播,说的是“刘氏当兴”。

石龟上有笔墨,李笠认不全,不过勉强认得几个字。

没错,就是反诬,因为他底子就没有石龟。

这些罪过,李笠均矢口否定,要求与出首者林夏对证,而现在,鄱阳内史一一鞠问人犯以后,让李笠与林夏当堂对证。

然后反问:“你说石龟?在哪?”

张行闻看向李笠,发问:“我明显派人细心查过那水井,为何当时甚么都没有查到,现在却俄然冒出一个独眼石龟?”

刘敬躬为了拉拢民气,又说金龟能够点化出银龟、铜龟另有石龟,给人带来财气。

遵循证人的说法,李笠受马青林教唆,于本年年初鼓励同村流亡,投奔刘敬躬妖党。

柳偃看过后,让佐官们传阅抄文,卖力做记录的书佐刘德才,也得以看到其上内容,倒是十六个字:

毫无疑问,这是一段鼓励造反的语句,抄袭后汉末年“彼苍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标语。

一段是‘金刀大吉’,一段是‘林夏’二字。

张行晓得兰陵、安成指代甚么,而金刀...

听得李笠这么一说,柳偃如有所思,而林夏急了眼:“我从没有过石龟!”

年初,安成郡有豪族刘敬躬反叛,随后被官军安定,刘敬躬及其翅膀被活捉,押往建康后斩首示众。

“嘿嘿,在井里!”李笠说着说着,看向上首的柳偃:“明府!林夏有个石龟,被小人拿了,当作镇井玄武,放进小人城中租住小院的水井里!”

在场官吏不感觉案情会有几次,因为人证物证俱全,戋戋一个小吏即便嘴硬,也窜改不了甚么。

数今后,公堂,鄱阳内史柳偃正在审理案件,而本日审理的案件只要一个,那就是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谋逆一案。

林夏感觉莫名其妙:“我不晓得你在说甚么。”

说实话,他很佩服李笠,但是这没有任何用处,因为马青林等人已经招认,现在人证物证俱全,李笠就算满身是嘴,也没法自证明净。

李笠嘲笑:“有没有,一会便知。”

推荐阅读: 异界九死神功     洪荒之鲲鹏绝不让位     爱你入骨,隐婚总裁请签字     天嫁妻约,总裁别霸道     佛系前妻带球跑     绾发似君心     龙血神帝1     带电少年有点猛     茅山禁忌     两千万先生     成为创作者     特工狂妃    
sitemap